出國期間

2009-04-21 至 2009-05-02

前往地區

  • 法國
  • 義大利

出國人數

共 2 位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801530
主題分類 法務
施政分類 法務
計畫名稱 2009年義大利司法機構、法學教育考察暨參加法國國立司法官學院50週年慶國際研討會報告
報告名稱 2009年義大利司法機構、法學教育考察暨參加法國國立司法官學院50週年慶國際研討會報告
電子全文檔
報告日期 2009-06-16
報告書頁數 57
其他資料
出國期間 2009-04-21 至 2009-05-02
前往地區
  1. 法國
  2. 義大利
參訪機關 羅馬上訴法院,羅馬地方法院,最高法院,米蘭第二大學法學院,駐法國代表處,法國國立司法官學院
出國類別 考察
關鍵詞 義大利,司法機構,法學教育,法國,司法官,國際研討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法務部
出國人員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林輝煌 法務部 司法官訓練所 所長 簡任
何祖舜 法務部 司法官訓練所 導師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對於未知的好奇,是人類進步的源頭;對於知識的追求,則是不斷成長的動力。近代我國法律制度之架構,乃清末民初透過仿效日本而繼受德國法制,而民國17年制定之刑事訴訟法的起源,甚至可追溯至西元1808年法國「拿破崙治罪法典(Coded-InstructionCriminelle)」,因此我國各界向來均自認為大陸法系國家一員。然而,隨著全球化的趨勢,各法系間交互影響的結果,傳統上英美法系與大陸法系區分的邊界,如同歐盟的出現,已非當然地壁壘分明。這種法系整合的現象,也體現在我國刑事訴訟法的改革方向上,92年2月刑事訴訟制度修正所標誌的主題—刑事訴訟制度由『職權主義』調整為『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即此思維下的產物。然此種自大陸法系職權主義轉向英美法系當事人進行主義的發展,首例並非我國,二次世界大戰後的日本,以及遠在地中海北岸的義大利,均有類似的經驗。鄰近的日本,因歷史與地緣的牽繫,其變革的歷史及運作狀況早已為我熟知,與我國改革的背景不同;根據文獻記載,反倒是義大利在1988年修正刑事訴訟法的原因,與我相似,且自1989年正式施行迄今業滿20年,必然累積相當經驗與成果可供參考。「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就能夠看的更遠;善用他人的經驗,就能走的更順利」,遠赴義大利取經,成為檢視我國刑事訴訟新制能否成功?以及應如何微調?所必須做的事。本所自林所長輝煌接任以來,加深司法官學員國際視野,培養司法的國際觀,並為強化司法官培訓制度與國際接軌程度,對於世界各國司法制度及法學教育的觀摩與考察,多年來戮力不輟,足履遍及歐、美以及亞洲,所得對於提昇我國司法官之養成與訓練有著極大的助益。本(2009)年仍秉持相同的認知與目的,擇定羅馬法的故鄉,大陸法系國家的重鎮—義大利作為考察的對象,重點則著重該國法律體系、司法官考選與培訓,以及自1988年刑事訴訟法修正後運作情形,以期化為我國未來發展的重要參考。
前往原始報告頁面:http://report.nat.gov.tw/ReportFront/report_detail.jspx?sysId=C098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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