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技術性貿易障礙委員會(簡稱TBT委員會)於98年11月3日至4日召開非正式會議,11月5日及6日召開TBT委員會第50次正式會議。在例會召開期間,11月3日上午歐盟邀請IEC執行秘書PierredeRuvo介紹IEC及IECEE符合性評鑑模式,11月4日美國邀請會員討論歐盟法規REACH、RoHS、DSD/CLP(nickel及borates)及ISO26000會議,11月6日下午與美國就耐燃建材、化學品管理及合裝襪類標示進行雙邊諮商。非正式會議主要就TBT協定第五次三年總檢討之秘書處彙整文件JOB(09)/97/Rev.2進行討論,正式會議則就協定之履行與管理、中國過渡期檢討、技術合作活動、觀察員資料更新、第五次三年總檢討、TBT委員會2009年年度報告、其他活動及下次會期等議題進行討論。本次出席會議報告有下列4點建議:一、本次第五次三年總檢討在良好法規作業方面,建議蒐集良好法規作業之指引(Guildlines)及再辦理一次監管合作研討會,可見各國對執行技術性法規之重視,我方屆時可參酌相關內容及作法,作為我擬定技術性法規時的參考。二、建議針對TBT例會中各國持續關切且與我國產業相關的議題,建立追蹤機制,提供前次例會各國關切重點,及我方過去立場,請主政單位提供發言建議,俾建立持續性之檢討機制,且可積極參與TBT會議討論,增加我國能見度及影響力。三、建議於TBT例會前透過國內各主管機關或公會蒐集廠商遭遇之技術性貿易障礙,瞭解其困難及問題點,必要時於例會時提出,除可積極參與TBT會議討論,並可藉此獲得對方國家之正式回應。四、於TBT例會召開前後,各國常藉機安排小型非正式雙邊磋商會議,建議國內各主管機關善加利用該時機,就我方關心議題請我常駐WTO代表團安排雙邊會談,主動出擊,據以瞭解各國相關規定或磋商解決我商面臨之障礙,而非僅被動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