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期間

2010-02-23 至 2010-03-02

前往地區

  • 日本

出國人數

共 5 位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900770
主題分類 財政經濟
施政分類 經濟貿易
計畫名稱 出席2010年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經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
報告名稱 出席2010年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經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EC1)暨相關會議出國報告
電子全文檔
報告日期 2010-03-20
報告書頁數 128
其他資料
出國期間 2010-02-23 至 2010-03-02
前往地區
  1. 日本
參訪機關 None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結構改革,APEC新成長策略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出國人員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黃仿玉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綜合計劃處 專員 薦任
曾雪如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綜合計劃處 處長 簡任
曾瑞乾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法協中心 科員 薦任
吳家林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法協中心 專員 薦任
秦羽翔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法協中心 副主任 簡任
報告內容摘要
一、會議時間及地點本(2010)年APEC第一次資深官員會議(SOM1)暨相關論壇會議於2月下旬在日本廣島舉行,此次我國赴日本參加經濟委員會(EC1)第一次會議暨相關會議(2月23日至3月2日)成員包括經建會綜計處、法協中心以及研考會、公平會、金管會等機關代表。二、會議目的結構改革(structuralreform)為EC近年來之工作重點,2008年並已於澳洲墨爾本召開首度APEC結構改革部長會議(SRMM,StructuralReformMinisterialMeeting)。本次EC1暨相關會議重點議題包括:針對「實施結構改革之領袖議程(LAISR)」進行盤點工作;探討LAISR於2010年後之新課題,如何與APEC新成長策略(NewGrowthStrategy)進行策略連結,以及推動改善經商環境之能力建構計畫等。三、會議重要結論(一)執行LAISR盤點工作:今(2010)年APEC領袖們將對EC執行結構改革任務成效進行盤點。EC主席將彙整近5年來EC在結構改革相關議題之工作進展,並撰寫一綜合性進展報告,以呈交2010年APEC領袖會議。1.法制革新日本進行「APEC-OECD法制革新整合式查核清單(APEC-OECDIntegratedChecklistonRegulatoryReform」自我檢視報告;另澳洲將徵詢自願之會員體進行「APEC結構改革的體制架構與程序自願性檢視(TheAPECVoluntaryReviewsofInstitutionalFrameworksandProcessesforStructuralReform)」,目前僅印尼表示可能有意願。2.競爭政策我方公平會報告於去(2009)年8月在台北舉行「第五屆APEC競爭政策訓練課程」之辦理成果,主題為「垂直限制及競爭政策與消費者保護政策的互動」。另,討論重點包括:競爭政策於LAISR之工作進展、後LAISR議程之關鍵議題、新計畫提案、CPLG2010年工作計畫、APEC競爭政策資料庫更新、以及與ABAC舉行「由競爭法案例探討程序正義」圓桌會議。3.公部門治理我方研考會報告去(2009)年EC2會議中主辦「提升公部門治理品質:實務與衡量(RoundtableDiscussiononImprovingPublicSectorGovernanceQuality)」圓桌論壇會議之成果與結論。4.公司治理本(2010)年APEC經濟政策報告(AEPR)的主題為公司治理,美國針對籌備2010年AEPR之大綱及撰擬模版(outlineandtemplate)進行報告,我方金管會將主政撰擬我國報告,初稿預計於5月初APEC秘書處彙辦。5.強化經濟法制基礎架構將以公司法與公司破產重整法,以及替代性之商務糾紛調解(ADR,AlternativeDisputeResolution)」作為討論議題重點。(二)探討LAISR於2010年後之新課題以及如何與APEC新成長策略進行連結:1.本(2010)年APEC主辦會員體為日本,年會主題設定為「變革與行動(ChangeandAction)」,其中新成長策略(NewGrowthStrategy)為三大優先工作領域之一。據此,今(2010)年1月日本資深官員主席提出「APEC新成長策略之目標設定與相關工作(APECNewGrowthStrategy-TargetDeliverablesandRelatedWorks)」以及工作項目清單(TheWorksheet)草案。惟因本次SOMI各會員體對日本所提新成長策略的架構與涵蓋內容仍有疑慮,SOM已決定本年4月間將在日本東京加開會議。2.為進一步討論LAISR於2010年後之新課題以及EC對APEC新成長策略之觀點及可能貢獻,日本將於今(2010)年8月間在日本別府召開「成長策略高階政策圓桌會議(GrowthStrategyHigh-levelPolicyRoundTable)」,歡迎各會員體督導成長策略之部長與會。(三)有關APEC提升經商便利1.為改善區域內之經商環境,APEC於2009年提出「經商便利度行動計畫」,首先選取世界銀行「經商便利度」10項指標之「開辦企業」、「獲得信貸」、「跨境貿易」、「執行契約」及「取得建築許可」等5項指標作為優先改革領域,並設定在成本、時間及程序上於2011年前平均降低5%,2015年再降20%,共達成25%的目標。該計畫已於2009年獲得APEC領袖認可。2.在改革優先領域之能力建構方面,紐西蘭及美國將擔任「開辦企業」的領導會員體,日本、韓國、新加坡則分別擔任「獲得信貸」、「執行契約」及「取得建築許可」等項目之領導會員體,至於「跨境貿易」則由新加坡及香港主導推動。優先改革領域的領導會員體將於今(2010)年陸續舉辦相關的研討會,落實APEC經濟體的能力建構,目前美國與紐西蘭已於SOM1期間在日本舉辦「減少開辦企業時間研討會」、韓國計劃於SOM2期間舉辦「執行契約研討會」、新加坡於7月舉辦「取得建築許可研討會」、日本於9月舉辦「獲得信貸暨破產法研討會」。3.經建會法協中心報告將於今(2010)年10月5-6日在台北舉辦「提升經商便利度國際研討會」,以「開辦企業」、「獲得信貸」、「取得建築許可」等優先改革領域為主題,屆時將邀請世界銀行、APEC專家來台分享國際成功經驗,並探討開發中經濟體進行經商環境改革時所應採取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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