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班卡拉煤礦自民國88年7月開始商轉,經多年來之生產營運,已證明在澳洲新南威爾斯省獵人谷嚴格之環保要求條件下,因為煤礦條件優異,加上事業管理完善,生產團隊團結,可以較低成本生產營運。本礦將是澳洲未來極少數具有競爭力並可持續供應數十年優良品質燃煤之大型煤礦之一。2.本公司所投資之澳洲班卡拉煤礦開發計畫投資效益極佳(註:本公司擁有10%權益),至民國98年底止,本公司之投資淨額為新台幣8億7,053萬元,而累計之投資損益已達新台幣18億5,387萬元。目前班卡拉煤礦正規劃進行擴產計畫,經由技術會議中的討論可了解擴產計畫的淨現值極高,若付諸實施,不但班卡拉計畫的收益可進一步擴大,亦可適度增加本公司海外煤礦投資的比例。本公司身為合資人之一,除應主動表達支持擴產計畫外,似可俟機遊說其他合資人,儘速投入資金,進行擴產計畫,以擴大本公司之投資收益。3.紐卡索港為全球最大的燃煤出口港,經過多次的擴充,其目前的年裝煤能量雖可達1億公噸,但仍不能滿足出口的需求,以致於近幾年來飽受塞港之苦。此次職等參訪即將興建完成的NCIG煤碼頭,了解其年裝煤能量可望在民國100年第1季達到3,000萬公噸,屆時將可有效解決紐卡索港多年來的塞港問題。本公司未來的長約採購或可考慮增加由紐卡索港出口的數量。4.本公司所需燃煤全數仰賴進口,為達到確保燃煤供應安全並穩定燃煤供應成本的目標,本公司除目前參與的班卡拉煤礦開發計畫外,仍持續積極尋求參與海外煤礦投資開發計畫的機會,其中澳洲為最主要的目標區,澳洲辦事處具有地利之便,可就近直接與礦主連繫,目前已成為本公司擴展海外煤礦投資的最主要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