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檢討聯合國亞太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委員會身心障礙者十年(1993~2002)計畫;研訂未來亞太地區身心障礙者十年(2003~2012)計畫;討論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草案及推動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計有五十五國,二千四百餘人參加。貳、會議摘要:(壹)、專題演講;(貳)討論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草案制定動向;(參)、分組研討會;參、結語:主要做法如下:1、加強就業工作,推動工作無障礙措施,實踐障礙者資訊無障礙。2、促使更多人參與每年舉辦之活動。3、將障礙人問題是為重要問題解決,加強政府與非政府組織(NGO)合作工作。4、聯合國亞太經濟社會委員會是協調人所以建議每年開會研商十年計畫之成果與未來應進行之計畫,過去十年中各政府組織積極參與活動,非政府組織(NGO)應發揮更大功能,障礙者工作組織應保持交流意見,保持障礙人工作意識,解決工作問題及扶助貧困問題。5、培訓障礙者為自己爭取正常權利。6、障礙者在交通、住宅、障礙婦女問題等需要培養其能力。7、聯合國在資源上是不足的,應充分運用發會最大效用。8、在地區應定期辦理活動,各障礙加入非政府組織(NGO),加強團結。9、障礙者性別平等問題應被重視,團體如沒有共識則政府無所適從,所以不是強調各障別之差異性、獨特需求。10、無障礙訊息系統開發研究為目標。此外,聯合國於泰國設立亞太地區障礙者服務中心(由泰國、日本政府支持行政與經費)【APCD】負責在未來十年解決亞太地區障礙者問題,未來十年具體行動計畫:1、協助亞太地區國家推動無障礙社會,加強各國溝通合作,建立各國代表了解其情況。2、加強專業人員培訓,發展中國家之合作,障礙者自立。3、工作共享。4、無障礙環境檢視。5、與各國合作並取得支持,尤是基層障礙者組織合作。6、顧問專家參與使得專家意見得以落實協助各國改善服務。總之,在過去十年,已有五十七各國家與非政府組織(NGO)參與「亞太地區障礙者十年計畫」,共同感覺:雖然亞太地區障礙者政策、立法、生活有很大進步,但開發中國家或農村障礙者在各項活動中參與,值得加強。所以在總結過去十年「亞太地區障礙者十年計畫」(1993~2002)經驗後,聯合國亞太經濟社會委員會於2002年5月決定:為持續推動下一個「亞太地區障礙者十年計畫」(2003~2012),並聽取國家與非政府組織(NGO)聯合國專案委員會意見,據以擬訂下一個十年行動計畫時間表,計畫名稱為「障礙青年發展計畫」;以「鼓勵參與掃除障礙」為主題;並訂目標為:2015年要消除貧窮(亞太地區將障礙者視為貧窮人口)狀況50%;10%障礙兒童受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