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美海纜網路系統(AAN)臨時計畫委員會第二次會議(IPC#2)摘要報告報告人:吳枝珍89/12/08一、本次會議於2000年11月30至12月1日在美國德州休士頓市舉行。由美國Williams公司主辦,由來自7個核心創始會員(CIP)之23位代表參加。二、本次會議主要目的在:1.檢討I ASC及ESC兩個小組委員會報告;2.對潛在供應商發出招標書(RET),;3.討論並通過邀請新的核心創始會員(CIP);4.檢討AAN計畫各項重要進度。三、檢討ESC小組委員會報告;1.通過ESC所擬網路基本架構(每段6對光纖)及五種不同路由選擇,以供招標作業。2.通過ESC之投標邀請書文件(訂2000年12月4日發出投標邀請書,2001年1月22日為投標截標日。)3.同意發投標邀請書給Alcatel,Fujitsu,NEC,KDD-SCS,Tycom五家著名廠商,但通過排除較無經驗之義大利廠商Pirelli,俾確保系統可靠度及工程完工進度。4.供應合約簽署或發出『交辦意向書(ITP,IntenttoProceed)』須要在2001年4月10日前達成,俾確保完工日期(RFPA)能在2002年10月底。5.工程預算:供應合約US$1.40B(初期容量320Gbps,6對光纖),總計畫預算為US$1.60B。6.為使招標評估工作更有效率,同意ESC成立兩個工作小組-商務小組(CommercialTeam)及技術小組(TechnicalTeam)運作。前者由KT主導,後者由JT主導,並由所有ESC會員自願參與。7.通過責成ESC儘速研擬出整個計畫以百分比(Percentage)標示之付款進度表。四、檢討I ASC小組委員會報告:1.同意I ASC任務小組(TaskForce)與海纜業者(CableDevelopers)洽商所採因應立場之優先順位:第一順位為賣DarkFibers給海纜業者;,第二順位為邀請海纜業者參加為CIP;第三順位為與海纜業者合建(Co-Build)。IPC並要求I ASC排除有關CIP不被迫作為股東投資者之想法,在此時刻,I ASC應儘可能成立SPC(SpecialPurposeCompany),以減輕CIP的財務負擔。2.通過請I ASC將DarkfiberPurchaserAgreement納入C MA條文中。3.通過請I ASC研究本海纜電路能涵蓋City-to-City產品(指Backhaul)。4.為擴大本計畫效益,通過所有ESC及I ASC活動須儘量達到步調的一致性,如應相互協調各項會議時程之同步性。5.通過I ASC需考慮VendorFiancing(即由供應商提供貸款方式籌措財源)。五、通過對潛在核心創始會員(PotentialCIP)之邀請:除I ASC本次已邀並已簽保密合約之北美Carriers如Teleglobe,Sprint,WorldCom,Level3之外,大會通過將再邀請C W,ChinaNetcom,ChinaUnicom,GlobalOne,KDDI,PCCW,PLDT,Quest/KPN,StarHub,TM,Telstra以及Japan-US2海纜。至於現有海纜競爭業者如C2C,Tycom,1CyberNetwork則不邀請。而其它不是OutstandingCarrier,並未列名,但若有意參加,仍可以通信方式辦理,並經IPC同意。六、通過責成I ASC研究AAN與傳言籌建中之Japan-US2海纜合作之可行性。七、下次IPC#3會議將由CT主辦,於2001年2月19日在青島舉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