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期間

2002-06-24 至 2002-12-23

前往地區

  • 澳大利亞

出國人數

共 1 位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201556
主題分類 傳染病防治
施政分類 醫療與公共衛生
計畫名稱 社區健康營造與直場健康促進
報告名稱 社區健康營造與直場健康促進
電子全文檔
報告日期 2003-04-20
報告書頁數 32
其他資料
出國期間 2002-06-24 至 2002-12-23
前往地區
  1. 澳大利亞
參訪機關
出國類別 研究
關鍵詞 社區營造;職場健康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出國人員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陳瑞菊 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社區健康組 科長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摘要世界衛生組織為健康所下的定義:「健康是身體、心理及社會的完全安寧」,而公共衛生之發展漸以社會生態學為思考方向,並認為健康應該是連結公共政策的社會改進計畫,提出新公共健康(NewPublicHealth)概念。將生態環境、社會正義和睦及經濟發展都視為和健康有相關。世界衛生組織於1986年提出渥太華健康促進憲章(FirstInternationalConferenceonHealthPromotion,Ottawa)。定義健康促進為:使人們能夠強化其掌控並增進自身健康的過程,人們在面對健康影響因子的處理不再以個人為出發點,解決之道需配合全面性的建置支持性健康環境,包括:物理、社會、經濟及政治性環境等四方面。社區健康營造工作強調社區參與及各種社區資源整合,故需對相關人員提供權能增長之機制,權能增長可四個面向來進行,包括:建立網絡(network)、人才技術資源(resource)、建立社區健康營造資訊系統(informationsystem)、提供機會使民眾能自主決策(decisionmaking)。結合地方自治之趨勢,配合衛生行政組織及功能再造,以及民眾對社區及個人健康的更多參與,台灣將可透過〞點─線─面〞的社區健康營造中心之網絡,而達成健康台灣的願景。心得與建議健康促進之過程為:使人們能夠強化個人掌控並增進自身健康的過程,人們在面對健康影響因子的處理不再以個人為出發點,解決之道需配合全面性的建置支持性健康環境。此次能夠得到政府公費補助,師從澳洲格里菲斯大學朱明若教授,研習如何激勵社區參與及民眾自主,其中對權能增長之操作,能更明確的以四個面向來進行,包括:建立網絡、人才技術資源、建立資訊系統、及提供機會使民眾能自主決策。本人承辦社區健康營造計畫,將積極運用所學於實務推動中。同時也將引介同仁多研讀澳洲、歐盟及其他國家之社區健康營造經驗,使我國之推動經驗得以與國際接軌。
前往原始報告頁面:http://report.nat.gov.tw/ReportFront/report_detail.jspx?sysId=C0920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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