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8-31 至 2003-09-14
共 1 位
系統識別號 | C09202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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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 行政管理 |
施政分類 | 輔助事務 |
計畫名稱 | 環保標章制度移轉民營化研習(經濟部國合處聯合技術訓練) |
報告名稱 | 環保標章制度移轉民營化研習(經濟部國合處聯合技術訓練) |
電子全文檔 | |
報告日期 | 2003-12-10 |
報告書頁數 | 73 |
出國期間 | 2003-08-31 至 2003-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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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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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訪機關 | |
出國類別 | 研究 |
關鍵詞 | 移轉辦理 |
計畫主辦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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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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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標章是國際性活動,被視為一種利用市場機能,鼓勵企業改善產品環保績效的經濟工具,也是推廣綠色消費運動的一種重要手段。依據國際標準組織(ISO)所公告之ISO14024標準之定義,第一類環保標章是自發性、多重準則、經第三者驗證之計畫。對於在某類產品項目(productcategory)中,具有整體環境優越性(overallenvironmentalpreferability)之產品,頒發專用之標章。其中環境優越性需依據生命週期考慮而定。所謂「自發性」係指鼓勵而非強迫企業參加;「多重準則」意指多種環保特性,如省水、省電、使用回收原料等;「第三者」則指與產品交易雙方無關之單位。此外,使用專用標章之目的在強調「獲得標章的產品是最優良的產品,消費者看到標章即可安心購買」。我國之環保標章制度自民國八十二年推動迄今已近十年。環保標章為一專用商標,其使用權屬於本署,而規格標準之研擬、產品初審、宣導推廣及國際合作等工作,係由本署每年編列經費,並以公開招標方式委託民間團體辦理。此外,另設置「環保標章審議委員會」做為規格標準審議、產品准駁、管理監督、制度研究等之決策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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