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1月中,於中國大陸廣東省一帶首度浮現非典型肺炎之個案,及至2003年3月,台灣亦出現第一名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evereAcuteRespiratorySyndrome)通報病例。此一新興傳染病席捲全球30餘個國家,造成社會經濟上難以估計的損失。疫情爆發初期,致病原因不明,疾管局便針對可能造成呼吸窘迫的所有病原體進行化驗,美國疾病管制局駐泰國的主任,流病專家率其組員也來台協助進行調查。由於台灣與大陸之間往來頻繁,衛生署急欲釐清感染原以便進一步的防治疫情擴散,遂決定派員將台灣疑似SARS病患檢體由專人送往美國位於亞特蘭大的CDC進行檢測。此次考察主要將台灣地區之檢體送往美國疾病管制局檢驗。CDC發現其內部不同實驗室的結果都指向新種的冠狀病毒,遂於3月24日舉行記者招待會公佈其發現,並指出此一新種冠狀病毒極可能便是SARS之元兇。本人將CDC檢測出coronavirus之primer序列告知台灣的實驗室同仁以進行檢測,在同仁努力不懈趕工下,36個小時內完成並得到初步結果,產生有一條約380bps之基因序列。此一序列與美國CDC發現之序列比對,兩者幾乎完全相同。由於台灣的SARS病患是直接由大陸返台,而美國CDC大多數的疑似檢體皆是直接或間接的與香港的疫情有關;結果在不同國度的SARS病患,竟然發現有相同種類的新種冠狀病毒,無疑地更是一項強而有力的佐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