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電子檔案管理作業要點業於九十二年七月十二日公布,該要點訂定檔案蒐集與確認、檔案形成與保管、檔案清查、檔案應用及安全與稽核等相關程序。本局為檔案中央主管機關,自要點頒訂以來,積極規劃建置電子公文檔案管理系統,整合紙本公文、公文線上簽核、紙本檔案管理及電子檔案管理模組,並期許該管理系統能推廣應用至全國。茲因多項功能均屬創舉,其工程相當浩大與艱辛,且無前例可循,是為吸取先進國家之經驗與作法,順遂推動電子檔案管理制度,本局爰於九十二年度電子檔案管理新制施行初期,派員赴澳洲考察。考察重點著重在瞭解澳洲機關電子檔案管理制度、電子檔案管理、典藏、維護、鑑定移轉、資訊作業系統及查詢等業務發展情形、澳洲國家檔案館電子化方式、機關檔案目錄及電子檔案匯送情形、澳洲電子檔案管理業務所面臨的問題與採行的因應對策。本報告係就參訪澳洲電子檔案管理制度所見與心得整理而成,並提出(一)訂定標準及提供驗證機制之可行性、(二)整合相關資訊及儲存要點,提供機關明確的遵循標準、(三)加速長期保存架構之研究,建立可長可久的電子檔案格式、(四)檔案管理委外辦理可行性之研究,宜兼顧理想與現實等建議,以為擘劃我國檔案管理制度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