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中求同,這必定是政府與民間共同合作的開發模式在亞洲地區選擇兩個國家,我們期待達到出發前所預期之「對話」之目的,並透過相互的比較與交流,為台灣未來新劇院的興建提出更具反省性與前瞻性之看法。的確,不同國情確實衍生出不同的文化發展方向。日本與新加坡的社會文化差距,形塑出不同的文化發展模式。兩個國家的差距,應該從鉅觀的政經生態來看,以新加坡來說,雖然星國在多個方面是台灣所亟欲師法的對象,但無可諱言,從李光耀宣佈新加坡獨立以來,這個國家長期是一個強人模式之下中央政府高度集權的體制,如此體制下的國家與市場關係,存在著國家高度影響市場的習慣與文化。隨而,包括文化政策等各項政策之發展,多數均依靠國家機制的發動與挹注。因此,我們在與ESPLANADE濱海藝術中心營運人員對談時,該中心負責市場推銷的合作發展部門總監告訴我們,濱海藝術中心成立以來的一項重要使命,就是在於建立新加坡企業能挹注表演活動的文化。畢竟,過去的新加坡社會裡,是缺少企業贊助表演活動的文化(或習慣)。反觀日本,若我們熟悉日本獨特的「派閥政治」脈絡,便不難體認到,日本社會中,市場經濟中企業熱絡而活潑,各種政策的成形與操作,也皆隱含著一種細緻而綿密的政治與企業的連結關係,如此文化,大企業在社會中間的施展空間必然寬闊,而文化設施之籌建,也多數可看見企業共同投資的身影。必然,對藝術活動的贊助風氣必定很風盛,甚至有許多企業為了提升形象,不惜鉅資蓋自己的音樂廳或文化表演空間。在這回的日本參訪行程中,SUNTORYHALL便是企業體的私有音樂廳,其精緻而甜美的音響效果,是許多歐美國家音樂廳所望其項背的。另外,有如文化藝術百貨公司的東急文化村,也是企業體為建立形象所做獨立投資的另一個典範。只是,藝術產業回收慢,能大筆投資者畢竟還是少數。而另一種開發模式,就是政府結合財團共同開發文化設施,換而言之,是政府和財團以區域整合方式,開發土地,借重財團資源,投入藝文建設。橫濱ARENA和東京歌劇院便是其中典型。新加坡和日本擁有不同的社會經濟文化,隨而在歷史中衍伸初步不同的展業開發模式。然而,我們卻也從中發覺到一股共同的趨勢,就是「政府與企業的合作模式」。這在日本案例中甚為明顯,而在新加坡,如前所述,也透過濱海藝術中心團隊的努力,開始將企業贊助表演活動的方式,慢慢讓新加坡企業能夠接受。新加坡這樣的改變,可從兩方面看出。其一,是硬體的規劃。濱海藝術中心所屬之戲劇院,設有5個包廂,這些包廂均提供贊助廠商欣賞表演用。其二,則在金額的補助上。新加坡財政部於開幕後,在2003與2004兩個年度給予9百萬星幣之補助(合台幣1億8千萬),另外濱海藝術中心每多募款1元,即再得1元補助,上限為900萬星幣。不難看出,民間的投資與參與,也已然成為新加坡文化藝術活動發展的趨勢。而這樣的趨勢,也必然是台灣新劇院籌建的推動動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