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行程自92年12月6日起至15日止,共計10日,並有核研所蘇緯年先生同行。本次公務主要行程有二:第一、於12月7日赴加州SanFrancisco與KLRServices,Inc的負責人討論核能電廠嚴重事故處理指引(SAG)相關事宜。KLR公司係美國BWROGEPG/SAG之主要發展者,並負責發展我國核四廠緊急運轉程序書(EOP),因此對於核能電廠設計資料及EPG/SAG的各種技術背景均相當瞭解。在與Mr.Ross針對以上議題進行討論與交換意見後,對於日後審查核能電廠SAG相關文件及建立嚴重事故技術支援指引有相當大的助益。第二、於12月10日赴位於俄亥俄州克里夫蘭市東北郊之Perry電廠,該廠與本廠皆屬Mark-III型式,並已於1998年完成嚴重事故處理指引相關工作與訓練。在Perry電廠的工作主要有四:(1)、與該廠交換MAAP4程式在EPG/SAG驗證上的使用經驗,(2)、由該廠訓中負責人介紹EPG/SAG相關的訓練課程,並取得相關訓練教材,(3)、討論該廠技術支援中心(TSC)之組織架構、人員分工及運作情形,並瞭解SAG建立後對於該廠TSC組織之衝擊,可供日後電廠因應SAG建立後,TSC組織架構變更之參考,(4)、討論該廠PowerUprate相關事宜,並取得該廠PowerUprate的相關資料,可供目前本廠正計畫進行之PowerUprate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