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樣性公約科諮機構第九次會議,於2003年11月10日,在加拿大蒙特婁召開,主要討論內容為審議以下專案報告:(1)專題工作規劃執行進展、(2)跨領域問題工作規劃執行進展、(3)科學、技術和工藝諮詢附屬機構主席關於主席團休會期間活動的報告;及審議本次會議之主要專案主題:(1)保護區、(2)技術轉讓和合作,及其他實質議題包括:(1)生態系統方法:進一步詳細闡述和執行準則、(2)可持續利用:制定實用的原則、實施準則和相關文書、(3)監測和指標:設計國家一級的監測專案和指標、(4)生物多樣性和氣候變化和(5)山地生態系統,並將討論科學、技術和工藝諮詢附屬機構第十和第十一次會議之臨時議程草案及日期和地點。本次會議計有120國代表,13個聯合國組織,94個政府組織及民間團體參加,計約500餘人。我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曹賜卿顧問、農委會林業試驗所趙榮台研究員及林業處方國運科長等3人藉民間團體自然生態保育協會(SWANInternational)名義以觀察員身分參加會議。建議:一、為保障我國權益,我當充分掌握公約之發展,對將於2004年二月間在馬來西亞吉隆波舉行締約方七次大會,及未來召開之第一十、十一次之科諮會議均應派員與會瞭解其發展。二、未來召開之第十、十一次之科諮會議所討論之議題包括執行《公約》工作方案進度報告、全球生物分類倡議、島嶼生物多樣性、審查執行《戰略計劃》取得的進展,包括2010年生物多樣性目標,以及對實現千年發展目標的貢獻、缺水和半濕地生物多樣性、締約方大會和/或締約方大會作 #29234;卡塔赫納生物安全議定書的締約方會議的所確定的其他科學和技術方面等多項議題,均對國內生物多樣性工作推動有所影響,應加以追縱後續發展。三、生物多樣性公約的目標是保育生物多樣性,永續利用其組成、以及公平合理分享來自遺傳資源所衍生的利益,並強調各國必須重視私人部門的參與、教育與公眾認知以及資訊分享等工作。目前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於91年12月間通過之生物多樣性行動計畫中實施工作項目中中,亦將其列為推動重點,各部會應確實依行動計畫內容推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