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期間

2000-12-17 至 2000-12-22

前往地區

  • 香港

出國人數

共 1 位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000299
主題分類 電信通訊
施政分類 電信
計畫名稱 出席亞太光纜網路WDM升級案採購小組及升級工作小組第一次會議
報告名稱 出席亞太光纜網路WDM升級案採購小組及升級工作小組第一次會議
報告日期 2001-01-16
報告書頁數 3
其他資料
出國期間 2000-12-17 至 2000-12-22
前往地區
  1. 香港
參訪機關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亞太光纜網路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國際電信分公司
出國人員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劉錫鎔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國際電信分公司 網維處 副工程師 其他
報告內容摘要
APCN2品管驗收工作小組第四次會議(QCWG-4)摘要報告報告人:劉錫鎔、簡耀昌90/01/151會議介紹本次會議於民國90年1月9日-12日由本公司主辦,會議地點在台北福華飯店。會議目的在檢討 #129;供應商NEC工程進度 #8218;外包品保代表工作狀況 #402;義大利Pirelli海纜缺失問題 #8222;系統試運驗收事宜…QA費用、QCWG預算及台灣預扣稅等財務問題。2系統工程現況2.1海中設備(含陸纜)生產狀況中繼器、海中區段等化器及分岔器之生產皆符合進度,各海纜站之陸纜工程也已完工。各種不同型態OCC海纜之製造進度稍有落後,但不影響系統工程進度;Pirelli海纜製造進度則稍有超前。2.2端局設備(TSE)生產狀況除供給KDDI之Chikura海纜站之端局設備外,其餘各站之SLTE、WME、TPE、PFE、EMS及RFTE等海纜端局設備已製造完成,並經驗收、運送各海纜端站裝機中。本公司淡水海纜站SLTE設備(8個機架)、WME設備(16個機架)、TPE(16個機架)、PFE(11個機架)、EMS(1個機架)及RFTE(1個機架)等海纜端局設備已製造完成,運抵淡水海纜站,目前正裝機中。2.3網路保護設備(NPE)生產狀況所有NPE設備(含第一階段固選介面卡)之生產作業已完成,全系統共計36個機架,其中本公司淡水站設備計有4個機架。關於第一階段備選介面卡之生產作業,可望於90年2-3月完成。淡水海纜站之備選介面卡數量為80個STM-1及16個STM-4,並無STM-16之介面卡。2.4海纜站機房建物現況除中國大陸崇明、大陸汕頭及日本千倉三海纜站之機房將於90年1月底前方可備便供承商裝機外,其餘各站機房皆已進行裝機/測試中。2.5站內測試(TP-IIIA)由於各站站內裝機工程皆有不同程度延遲,NEC將於站內測試時加派人力維持進度。本公司淡水海纜站之裝機工程預計共落後7天,為趕上進度,NEC除加派人力由2人增為3人外,擬於春節期間持續工作,但不為本公司代表所接受。為不影響工程進度及春節假期,雙方協商同意春節期間不進行測試,但春節外每天工作12小時。3QA工作檢討3.1QAR(FCT)QA報告迄89年12月底,QAR(FCT)共執行了13項品保稽核工作。對Pirelli海纜稽核共提出了6項「CAR(CorrectiveActionReport)改善要求報告」及對OCC海纜稽核提出4項CAR。由於Pirelli海纜問題不斷,在Pirelli海纜無法通過滲水測試後,QCWG已要求QAR不可簽署任何「工廠放行」證書。另外為有效監督Pirelli海纜製造過程,QCWG已要求QAR於89年12月下旬起在Pirelli海纜製造工廠進行全天候品保工作。3.2OCC海纜高階品保稽核由QCWG主席、TWG主席及QAR(FCT)所組成小組於89年10月23-25日對OCC海纜製造工廠進行高階品保稽核工作。QCWG主席對OCC海纜製造之品質與時程表示相當信心。唯一需注意的是OCC海纜之UJ驗證要到90年3月方可完成。3.3Pirelli海纜問題海纜滲水測試Pirelli對每500公里海纜進行55Mpa(相當5,500米深水壓)之海纜滲水測試。在89年11月第1次測試即告失敗。分析顯示測試樣品在先前絕緣「Spark(火花)」測試後,PE絕緣層產生洞隙。經解剖故障處海纜樣品,發現洞隙正下方之銅導體有經過修補,此亦絕緣測試失敗原因。由於銅導體修補處有縫隙存在,水即是由此滲入海纜。購方對於Pirelli將廢棄海纜用來作為測試樣品之品管工作表示十分不滿。認為此種品管如何保證其海纜品質。QCWG除要求QAR不可簽署任何海纜「工廠放行」證書外,亦要求Pirelli提出改善措施,直到購方滿意為止。89年12月初所進行第2次測試即通過測試。海纜絕緣異常檢測合約技術規格要求海纜絕緣層不可有空隙(Voids)及裂縫(Cracks),購方對於Pirelli檢測絕緣不良之能力表示存疑。Pirelli之作法係對所有海纜絕緣線執行30KVAC之絕緣「Spark(火花)」測試及對所有最終海纜槽進行45KVDC之高壓(HV)測試。Pirelli指出空隙直徑大於0.4mm時即可經由Spark測試測得;空隙直徑大於0.1mm時則可由HV測試測得。Pirelli並指出在89年11中旬已經由Spark測試檢測出25個絕緣異常點,其中LW有9個,LWP有16個。雖然Pirelli已對上述異常提出解釋,但購方仍對高絕緣故障率表示極度關切,要求Pirelli改善。海纜區段銜接箱由於Pirelli海纜製程中,異常連連,造成在各不同海纜區段上使用修理銜接箱。至89年12月中旬止,共使用了116海纜銜接箱。比起OCC海纜僅使用4個銜接箱,兩公司技術及品管顯然有天壤之別。由於合約允許每海纜區段有兩個銜接箱,但Pirelli所供應海纜區段中計S8N區段有2個海纜區段超過2個銜接箱及S6區段有5個超過。基本上海纜銜接箱之使用將增加光信號損失,但購方擔心Pirelli海纜製造能力與品質。QCWG目前尚未接受供方之妥協方案,將建議PG向供方要求商業補償及對提供延長保固期間。4、C A工作檢討4.1測試步驟文件由於NEC未能在站內測試前將測試步驟文件送交購方核准,因而購方保留增加測試項目之權利。為避免影響系統工程進度,站內測試仍依NEC時程進行。4.2Q測試對於NEC對各站所有通信波長將進行10分鐘之Q測試,購方表示無法接受,要求至少應為2小時,但NEC認為10分鐘即可適當反應出該波長之性能,無須進行更長時間,此問題將提交TWG研議。4.3工作計劃NEC表示APCN2海纜最終接續將延至90年5月15日,比起原合約工作計劃有45天落後。如保持原系統試運驗收時程,系統初驗(PA)日將為90年8月15日,因而NEC提出更新系統試運驗收時程方案,減低購方測試時程。此方案不為購方接受,購方要求NEC增加其人力及工時,必要時1天24小時,1週7天方式以趕回延遲之時間。5、購方工廠驗收測試(PAT)5.1端局設備(TSE)除日本Chikura站外,其餘各站TSE設備之PAT已於89年11月6日至12月22日於日本NECMiyaki工廠執行完畢。有關各站對於缺失/爭議/待解決項目已於會議中彙集送交NEC,並要求NEC儘快解決並提出書面答復。5.2網路保護設備(NPE)NPE之購方工廠驗收測試將於90年2月7日至20日(不含週6及週日)舉行,共計10天。其中2月7日至9日為第一梯次各別設備功能驗收,由Kitaibaraki,Chikura,Lantau,Batangas及Katong五站進行驗收;2月12日至16日為共同網路測試,由所有端站參與驗收測試;2月16日至20日為第二梯次各別設備功能驗收,由Chongming,Shantou,Tanshui,Pusan及Kuantan五站進行驗收。Toshiba公司將備妥所有NPE設備以供測試,測試採取樣方式,各NPE設備僅進行部分測試項目,由製造商決定。QCWG決定各端站可派兩位代表參與NPE購方驗收測試,費用可歸墊。6、財務事宜6.1品質保證(QA)預算採購小組核准之QA預算共計美金5百萬元。目前QA預算預估將動支美金3百萬元。其費用包括外包QAR合約費用美金1,570,464元、臨時QAR費用美金40,150元、登陸站TSE/PAT費用美金214,000元、登陸站NPE/PAT費用美金335,700元、行政費用美金20,000元及備用金美金30,000元。6.2QCWG現金流動(CashFlow)本公司在參加端局設備(TSE)及網路保護設備(NPE)之購方工廠驗收測試(PAT)將分別可歸墊美金11,700元及美金33,900元。6.3台灣預扣稅在QCWG1夏威夷會議時,本公司代表提出由台灣電信公司所支付給供應商之費用皆須預扣營所稅3.75%,並由支付電信公司於匯款時預扣。因此,會議中對於與QAR(FCT)之QAR合約費用中編列了3.75%預扣稅之預算。由於供方(FCT)未向財政部申請3.75%預扣稅,導致付款時台灣固網、新世紀資通及本公司不得不預扣法定20%預扣稅。在QCWG4台北會議中,QCWG主席要求三家台灣電信公司指派會計/財務人員參與由QCWG主席、FCT代表及三家台灣電信公司代表所組成「預扣稅會外會」,以解決預扣稅問題。台灣三家電信公司皆由財務/會計專家協同參與會議,本公司由熟稔稅法之會計室鄭科長莉莉與網維劉副工錫鎔共同參與。會議中,FCT代表陳述該公司台灣代理「中國來訊」之理解,認為FCT並未在台灣直接提供技術服務,故不須繳交營交稅。三家台灣電信公司咸認為FCT所提供技術服務,其部分合約款係由三家台灣電信公司所支付,且簽有正式合約,故須繳交營交稅。會議結論俟FCT取得財政部3.75%稅率許可後,三家台灣電信公司將協助FCT取回溢繳之16.25%稅。會外會後,FCT經與其代理聯絡後,於QCWG4會中表示,申請3.75%稅率許可所需費用高達台幣12萬元,且不包括合約翻譯費,且其代理表示,已扣20%稅率後,將不可能恢復為3.75%稅率。雖本公司代表表示NEC前例類似,且申請到3.75%稅率許可,但FCT表示將尋求購方補償此費用。有關預扣稅問題,因台灣固網及新世紀資通兩公司也向同是購方之香港電訊盈動(PCCW)及中央帳務機構(CBP)之中國電信徵收20%預扣稅,此舉不但違反了海纜帳務慣例,即投資者間之服務不扣稅,且可能造成投資者間相互扣稅之困擾。因而,PCCW已向PG提出無法接受扣稅之事實,並要求PG解決。另外,MWG(海纜路由工作小組)之MIR也是由FCT所承包,同樣也有預扣稅問題,由於此議題屬於採購小組之工作範圍,將於PG會議中討論、協商解決。7下次會議及其它下次會議(QCWG5)預定於90年4月中旬由馬來西亞電信公司(TM)於馬來西亞首府吉隆坡召開。馬來西亞電信公司已是第二次主辦APCN2會議,上次QCWG2會議於89年8月22-24日於馬來西亞蘭卡威舉行。但QCWG仍考慮在上述4月中旬會議前舉行一特別會議。
前往原始報告頁面:http://report.nat.gov.tw/ReportFront/report_detail.jspx?sysId=C09000299
2013 © 公務員出國考察追蹤網 || 本來源以 公務出國報告資訊網 頒佈為準,資料僅供參考,若有不正確之處請來信(abroadplay@groups.facebook.com)與我們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