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衛生工作,過去多年來,在國人的共同努力下,已經建立起相當水準的基礎。1986年,Ottawa健康促進憲章發表後,WHO將健康促進理念融入學校衛生工作,積極倡議及推動「健康促進學校計畫」。因此,當前世界各國以WHO所主導的計畫為主軸,將學校衛生列為國家重要施政項目,積極推動各項學校衛生計畫。1995年WHO綜合性學校衛生教育及促進專家委員會(WHOExpertCommitteeonComprehensiveSchoolHealthEducationandPromotion)正式建議推動「全球學校衛生新創舉」(GlobalSchoolHealthInitiative)計畫。同年,在新加坡召開學校健康促進工作坊及在上海召開健康促進學校發展工作小組會議。這兩次會議參加的國家計有高棉、中國、香港、南韓、日本、寮國、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與越南。台灣在2001年,教育部開始推動「學校健康促進計畫」;隔年,行政院衛生署與教育部簽署「學校健康促進計畫」聲明書,期使各級教育行政機關、衛生行政機關暨各級學校通力合作,共同為促進兒童及青少年健康而努力。為落實學校衛生法之相關規定,提升學校健康服務水準,及促進國際交流,前往新加坡衛生部健康促進局學校健康服務之相關部門參訪交流,期望了解新加坡學校健康服務之實際概況以及健康促進學校推動情形,以作為我國改進及推展學校健康服務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