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期間

2004-05-24 至 2004-05-27

前往地區

  • 新加坡

出國人數

共 2 位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302049
主題分類 國際貿易
施政分類 國際貿易
計畫名稱 參加2004年台灣物流業新加坡貿易訪問團
報告名稱 參加2004年台灣物流業新加坡貿易訪問團
報告日期 2004-08-18
報告書頁數 0
其他資料
出國期間 2004-05-24 至 2004-05-27
前往地區
  1. 新加坡
參訪機關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出國人員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馬桂蘭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雙邊一組 專員 薦任
莊永吉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財政部關政司 專門委員 簡任
報告內容摘要
為落實「第九屆台星部長級經技合作會議」決議內容,即推動「台星雙方進行貿易物流業合作」,本局於五月廿四日至廿七日籌組「台灣物流業新加坡貿易訪問團」前往新加坡考察訪問,計有台灣國際物流協會、弘茂運通股份有限公司、新齊發報關有限公司、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好好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大榮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新竹貨運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物流業者及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財經法制協調服務中心、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基隆港務局、台中港務局、高雄港務局、財政部關政、外貿協會等八個政府相關單位共計23人參團,分別由駐新加坡台北代表處經濟組陳組長正祺擔任榮譽團長、台灣國際物流協會楊理事長庶平擔任團長。訪星期間主要活動分述如下︰1.拜會新加坡國際企業發展局(InternationalEnterpriseSingapore,IESINGAPORE),由該局國際交通與物流署長Mr.OhBeeLock接見,並由該局主管台灣業務官員Ms.FooAnGie向團員簡報該局業務及台星兩國貿易往來情況,其後雙方針對星國物流產業發展現況及未來可合作方向,進行意見交流。2.拜會新加坡海關、新加坡港務集團(PSA),PSA前身為新加坡港務管理局,目前轉型為國營事業型態,業務內容主要為新加坡港口之經營管理,目前亦與世界各國主要港口簽約合作,積極拓展各國國際港口之經營管理業務。我團除聽取簡報外,並實際參觀貨櫃碼頭及自由貿易港區之運作,實際瞭解該公司對貨櫃裝卸及進出自由貿易港之管控。3.拜訪SembcorpLogisticsLtd,此為新加坡最大之第三方物流公司,由陸軍後勤單位轉型設立,業務內容包括接受陸軍軍服、藥品等軍需補給品之運送,另該公司亦積極進行跨國投資,拓展國際物流市場。4.五月二十六日辦理「台星物流合作研討會」及餐敘聯誼活動,該研討會共計有星商與我訪問團成員八十餘人與會。由我駐新加坡代表處經濟組陳正祺組長及新加坡物流協會林輝煌理事長等人致歡迎詞後,由台灣國際物流協會楊庶平簡介我國物流產業發展概況及計畫,同時邀請星方今年(九十三年)九月份組團來台交流參訪。其他專題演講項目包括有交通部高雄港務局鄭旭明科長簡介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招商利基,好好物流公司蕭副總經理簡介公司全球經營狀況,新竹貨運黃世鈺協理簡介新竹貨運集團多元經營及跨國經營。星方則由IntergratedDecisionSystemsConsultancyPteLte資深顧問師Dr.WangHao針對’OptimisationforIntergratedLogistics’發表專題演講,有效促使台星雙方業者經驗交流。經由本次訪問交流,對於新加坡物流業之規劃及發展,足以借鏡之處簡述如下︰一、法規方面:星方對國際物流業者並無法令限制及規範,同時新加坡政府對於物流業者之整合,亦以法規訂定之,使其「名正」,如原「新加坡海運貨運協會」更改為「新加坡物流協會」即為一例,因此星方物流業較易經營及發揮,並與國際接軌,尤其建立實體倉儲及物流業務時,均有免稅獎勵,可降低成本,並鼓勵大、中、小企業,作為策略聯盟,及業務整併合作之措施以利國際競爭。甚至由軍方及物流業者建立軍用後勤物流機能,由物流業者代管武器、彈藥之一切後勤支援、使其逐成兩贏之局面。軍方後勤人員由一千人減至二百七十人,而業者更可從中獲得後勤物流之經驗及應有之利潤,最重要是此作法仍是政府及民間物流等合作成功之案例。反觀國內有關國際物流之相關行業均屬特許行業,必需申請「特許証照」,分隔狹小之專業領域無法擴大整合為一寬廣之行業/產業,國內法令管制過多,各類營業執照申請曠日廢時且有最低資本額之規定,如物流中心三億,海運承攬七百五十萬,空運五百萬…等。另國際物流業主管機關繁多,(交通部、經濟部、財政部)中、小企業整合意願不大,政府亦無重大及有效之輔導政策。爾後如何整合法令,輔導業者整併成聯盟方式經營,仍為刻不容緩之課題。二、資訊系統方面╱資訊流:新加坡由政府引導三家大軟體公司形策略聯盟體系,運用其各自專長統合港務、海關及物流管理。我國目前物流三大資訊體系為(1)交通部,航港EDIMTnet。(2)財政部海關EDI關貿系統。(3)經濟部商業司之E計劃輔導業者案。各自為政,以上應規劃如何整合或建立溝通平台為單一窗口為相關業者能提供有效之服務。三、人才專業培訓╱人流:1.星方在學校即有安排基本學科,並與大專院校建教合作作為基礎訓練。2.社會專業訓練,於FIATA及ILT之專業班政府亦補貼學員學費等措施,另有不定期與世界各組織舉辦專題專修短期班,以期「學以致用」。我們應與教育部協商如何在國際專業認証體制下,承認各國際專修文憑,而非閉門造車,應與各有關部門(交通、經濟、財政)擬定有關專業訓練之輔導辦法等。四、金融體系之配合╱金流:新加坡政府對於中、小企業資金之應用,亦提供相當之融資,惟申請融資時政府派員輔導業者須自立、努力經營,方得人助,在四方物流運作中金融業亦發揮相當之功能為物流業中之重要一員。
前往原始報告頁面:http://report.nat.gov.tw/ReportFront/report_detail.jspx?sysId=C0930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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