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世界防爆電機技術的發展,始於1933年德國發布VDE-170號煤礦防爆電器構造標準,至今為時不過70餘年,此後世界各國相繼訂定類似標準,日本則至1949年訂定煤礦防爆電氣構造標準,其目的在於防止因電機設備操作運轉產生火花成為點火源,而引起可燃性氣體或可燃性粉塵之爆炸或火災事故,累積半世紀努力,已有相當進展,我國對於防爆資訊蒐集略有不足,亟需引進國外經驗及做法。可燃性氣體與易燃液體之蒸氣存在的場所,雖然禁止使用會成為點火源的設備。但為了生產快速與便利,卻需要經常使用會成為引火源的電氣設備。因此,才發展出具防爆性能之電氣設備,希望能發揮整體防護功能,減少爆炸事件發生。欲確實做好廠區電氣防爆措施,首先區域規劃就要確實做好,廠區防爆區域規劃好後,依區域等級要求,購置適當等級防爆電氣設備,再依區域等級要求,採用正確的施工方式,安裝於現場,涉及技術實務頗多,有觀摩學習他人長處之必要。各類型防爆構造設備之選用,不同危險區域中之安裝標準,實施維護檢查之重點及檢核表項目,均應有一致性標準。國際主要防爆標準包括歐洲EU標準、英國BSEN60079標準、BS6467標準、德國DINEN60079標準、美國NEC505標準…等,現今美、歐、日等各國所認可之國際電工委員會(InternationalElectrotechnicalCommission,IEC)規範,為國際主流規範,日本防爆指針融合國際相關防爆規範,卓然有成,日本防爆電氣設備管理體系歷經長久努力,對於防爆危險區域之等級範圍劃分及防爆電氣構造之防爆性能及施工安裝方法等技術,與國際同步,運作斐然有成,足資借鏡。我國防爆電氣設備法制及管理正在起步,亟需引進國外經驗作法,此次有幸奉派考察日本防爆電氣設備管理法制及業務措施,懷抱機會珍貴、態度慎重、虛心求教及努力學習的心情,期能蒙受較大指益,承蒙日本產業安全技術協會TIIS防爆檢定部長永石治喜等悉心指導,獲益良多,謹就考察所見所聞提出心得及建議,期對防爆電氣相關業務推展有所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