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紡品貿易諮商會議於本(九十)年二月九日在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第一會議室舉行,議程包括二項議題,應我方之關切,先進行「中美紡織品貿易協定」續約事(含第六二二類別限額數之設定),次討論「中美防杜紡織品違規轉運備忘錄」草案之雙方版本內容。諮商結果,完成協定續約一年,效期並溯自本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六二二類產品設立限額數為二、六五0、000平方公尺,年成長率一.五%,移用及預借合計不得超過二%(其中移用不得超過一%),換類率為六%,得與第一組項下各類互換,且獨立於第一組之外,故可增加第一組等額之可用籌碼,因此預估本年度可額外增加我紡品輸美貿易機會約新台幣一億四百萬元。另「中美防杜紡織品違規轉運備忘錄」草案內容,雙方在「行政處分及刑事定罪資訊之提供」、「美方產能查驗小組來華訪廠」、「紡織工廠產能資料之提供」、「我方後續稽查行動」、「稽查資訊之提供」及「其他執行措施資訊之提供」等條款內容達成共識,惟對於「查扣轉口紡品偽報原產地資訊之提供」條款,雙方未能達成共識。另有關「制裁」、「保密義務」、「限制通關措施之事先協商」等條款,受限於時間故未深入討論,惟美方已初步表達不接受我方對案之態度,並盼我方能儘速提出可被美方接受之再修正版本,俾供雙方簽署。我方則復以將於二個月內提出再修正版本,並將繼續加強稽查紡品違規轉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