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02 至 2004-11-09
共 1 位
系統識別號 | C09304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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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 文化藝術 |
施政分類 | 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 |
計畫名稱 | 從生產室到實驗室—從藝術村到藝術產業空間的可能性 |
報告名稱 | 從生產室到實驗室—從藝術村到藝術產業空間的可能性 |
電子全文檔 | |
報告日期 | 2004-12-18 |
報告書頁數 | 24 |
出國期間 | 2004-11-02 至 2004-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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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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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訪機關 | |
出國類別 | 考察 |
關鍵詞 | 藝術村,文化創意產業,非營利組織,慈善機構,信託與基金會 |
計畫主辦機關 |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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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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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正值國內開始採用文化的眼界來形塑一個新的產業體系時,藝術村要如何操作,才能保有創作的純度,但是又可能與文化創意產業產生交集,甚至成為文化創意產業的實驗室?因此本人將設定三個主軸問題,(一)藝術村若是要轉型或是創造一個新的藝術產業空間,那麼就會產生一些適宜或不適宜,可發展或不可展的藝術類型。也就面臨的被鼓勵或不被鼓勵的發展情形。就英國的案例將作一個系統整理。(二)若是藝術村是基於藝術交流的目的,則要如何與基地特性、週遭社區、當地藝術家或藝術資源而形成一個”村”的意義?藝術村的性質與當地的產業有何關係?(三)有關藝術村的經費由來,營運方式與定位,經營團隊及人才的在地性與專業度,以及未來要如何應變產業化的文化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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