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會議於民國90年2月12-15日由中國電信(CT)公司主辦,會議地點在中國大陸青島。會議目的為廠商投標書初步審查、準備並發出尚待投標商澄清之問題、邀請所有投標商於下次會議中進行面對面澄清問題、修訂工程預算和訂定未來工作計劃。2、投標書初步審查結果1)工程小組委員會(ESC)於2001年1月22日截止投標當日於中國大陸北京共收到ASN/Fujitsu、KDD-SCS、NEC和Tycom等四家廠商之投標書,其中ASN與Fujitsu為聯合投標。2)商業部份審查結果:(1)ASN/Fujitsu和NEC在假設簽訂供應合約或發出先行進行計劃(ITP)同意書分別為3月31日和4月1日之前題下,均表明可以於2002年10月31日達成網路驗收之要求;而其他兩家投標商KDD-SCS和Tycom均無法滿足此項要求,已分別請其澄清與確認。(2)除Tycom(標書有效期90天)外,其餘投標商均符合報價有效期180天(自截標日起算)之要求。(3)四家投標商之報價中以NEC之報價最低。3)技術部份審查結果:(1)所有投標書大致上皆能符合AAN之基本要求,惟大部份關鍵技術為新技術,例如:光纖、中繼器和誤碼修正技術等,尚須仔細評估廠商之發展能力與時程。(2)AAN之最大挑戰是在最長區段(S3,8620km)和次長區段(S6,7041km)上傳送10Gbps×64個波長能力。S3區段,除ASN/Fujitsu擬採用傳統之寬模光纖(LMF)外,另外三家投標商皆擬採用新型之色散控制型光纖(DMF);S6區段,ASN/Fujitsu和KDD-SCS將分別採用傳統之LMF和低斜率色散光纖(DSF),而NEC和Tycom則擬採用新型之DMF光纖。(3)所有供應商皆須發展新型NPE設備(Toshiba僅需變更硬體即可)以符合AAN之要求。3、請投標商澄清問題工程小組委員會共提出約500項問題要求四家投標商澄清及確認,已於2月19日將所提問題分送四家投標商,並要求應於3月2日前回覆。4、修訂工程預算1)根據投標商之報價檢討並修訂工程預算如下:6對光纖之基本網路及網路初裝容量320Gbps的供應合約預算暫估為美金15.5至17億元,而網路初裝容量640Gbps的供應合約預算暫估為美金17至19.5億元,整個工程預算暫估約為美金19億元。2)ESC決議各電信機構派員參加AAN相關會議歸墊原則如下:(a)每一會議每一電信機構允許請領一名與會代表之歸墊費用。(b)會議共同主席可多派一位代表與會(費用可歸墊)。(c)I ASC及ESC共同主席可參加IPC會議。(d)每位代表可支領工作費天數為會議期間再加二日旅程及二日會前資料準備時間,每日支付800美元工作費。(e)住宿費用為會議期間再加一日計算,每日支付150美元。(f)飛機票費用支付原則-洲際機票費用4000美元。-洲內機票費用3000美元。-國內機票費用500美元。(g)主辦會議電信機構支付費用為每個會議每日2500美元。5、啟用通信日期根據以往建設海纜工程經驗及收到投標書所提報工程進度估算,AAN從簽訂供應合約或發出先行進行計劃(ITP)同意書日起至少需20個月方能完成建設及啟用通信。因此,簽署建設維護協議書或供應合約之最後日期勢必影響整個網路驗收日期,假定供應合約於2001年5月31日簽訂,依此推估最早網路驗收日期將為2003年1月。ESC將向臨時計劃委員會(IPC)陳報此事。6、未來工作計劃-工程小組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會期定於2001年3月5日至14日由韓國KT公司於漢城舉行,會議目的為問題澄清及第二次投標書審查作業。-工程小組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會期暫定於2001年4月9日至18日由MFN公司於美國舉行,會議目的為選擇較佳投標商及準備合約相關文件。-工程小組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會期預定於2001年5月16日至25日舉辦,地點尚未決定,會議目的為與準承包商進行磋商並完成供應合約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