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貿易組織(WTO)為加強全球智慧財產權保護,特別簽訂「與智慧財產權相關之貿易協定」(AgreementonTradeRelatedto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簡稱TRIPS),並組成委員會,定期召開會員體理事會。以往此類理事會議通常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及國際貿易局派員參加,2004年11月30日至12月3日所舉行之理事會例會及特別會議,因主要議題包括TRIPS與生物多樣性公約關聯性、動植物得否給予專利、專利申請涉及遺傳資源應否揭露來源地等議題,爰經濟部特函請本會派員參加。經陳報行政院核准,由本會科技處處長黃裕星(筆者)率領包括智慧財產局與國貿局相關同仁共五人,赴瑞士日內瓦參加本次會議。與此同時,亞太經濟合作理事會(APEC)於2004年12月7-9日假馬來西亞吉隆坡召開「創造有利農業生物技術投資之環境」(APECSeminaronCreatingaPositiveInvestmentEnvironmentforAgriculturalBiotechnology)研討會,除邀請我國派員參加外,更請我國代表提出國家報告,分享發展經驗並參與研討。鑑於本次研討會目的在檢視各APEC會員體有關農業生物技術投資環境現況,就政策與經濟層面尋求鼓勵投資之配套策略,進而提出促進APEC各會員體本身及區域內發展農業生技之優先目標及關鍵方法,對我國刻正積極推動之農業生物科技重點發展政策應有所裨益,爰核派黃裕星處長接續WTO行程,直接轉赴吉隆坡參與會議。本次奉派參加WTO/TRIPS及APEC等兩項國際會議,除深入瞭解國際間對農業生物資源、農業生技發展及智慧財產權之重視程度與發展趨勢外,更深切體認國際競爭壓力的強大。WTO及APEC是我國參與世界經貿舞台的兩大重要管道,各國為了其經貿利益,無不極力利用國際會議的場合爭取自身權益。農業部門在國內經常被視為弱勢,但因牽涉糧食安全及農民生計,政府保護政策仍必須延續。此種消極保護固有其穩定國內社經環境之必要性,惟未來仍應採取更積極的對策,在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與應用方面必須持續重視,技術包裝加值與輸出亦具備極大潛力,而國際間日益重視的遺傳資源權利爭奪戰如何發展,國內更須密切注意且提早因應。至於攸關創造有利於農業生技投資環境之各項議題,將需要更多的國際合作與交流,絕不可能以國內市場為產銷目標,故相關國際事務人才之培訓實屬刻不容緩,殷盼相關部會齊心合作,讓台灣的農業科技走出一條光明坦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