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本局自(94)年1月1日起實施電漿電視、液晶電視、專業或廣播電台專用設備檢驗,商品向標準檢驗局申請驗證登錄時,因我國國內現行經本局認可指定之試驗室,其測試能量均無法滿足測試需求,且經公告檢驗後,為有效化解商品販售時機,使產品能順利取得登錄認可,擬比照國際上現行作法,訂定「電漿電視、液晶電視、專業或廣播電台專用設備國外監督試驗作業規定」,由本局派員赴國外原產製場執行「監督試驗」,使業者憑以取得證書通行國內市場,避免國際視本國推動的驗證登錄管理制度為非關稅之貿易障礙。二、工作說明:本次監督試驗申請者為財團法人電子檢驗中心,申請電漿電視監督試驗案共7件,試驗地點為日本境內JQA試驗室,其中松下公司共申請5件申請案,富士通公司申請2件申請案,所有案件其安規及EMC測試分別於JQA關東及關西試驗室執行。三、檢討事項:此次電漿電視、液晶電視、專業或廣播電台專用設備監督試驗係第二次執行,由於涉及安規及EMC檢測,因此需動員較多人力執行,因EMC之監督試驗工作以行之有年,同仁均能順利完成,而安規測試,同仁們藉由此次測試,建立安規監督測試之技術及標準作業模式,回國後並能針對本項作業進行多次一致性研討訓練,使作業上能有一致性的觀點。四、結論及建議:目前電漿電視、液晶電視已逐漸普極化,在考量消費者安全情況下,本局於今年1月1日起實施電漿電視、液晶電視、專業或廣播電台專用設備安規及EMC檢驗,由於上述商品價格變動迅速產品技術更新較快,且大部分係進口產品,為避免造成通關障礙及因檢驗流程耗時延誤商機,本局特定臨場監督試驗。由於安規監督試驗較EMC監督試驗執行上複雜及耗時,且因與日本係第二次合作,因此日方針對本局申請及執行過程中提出許多問題,包含應檢附之申請文件、測試項目、認證後之證書取得及發證時間,所以,負責執行的同仁即不斷的針對檢驗流程、檢驗標準進行說明。因此,國外業者對於我國檢驗制度已有較深度瞭解,因而能減少許多爭議的時間,使各項檢驗工作都能順利完成,故在未來申請時間的安排上,將可縮短作業日期,減少廠商支出,使工作更有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