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1.本船發電機組(HNO.836)之P.O.S.規定,滿載測試為2小時,與一般為1小時不同,經向廠家要求依P.O.S.規定執行,廠家同意。2.本船發電機組(HNO.836)之Capacity為2280kw,依IMO之規定,凡容量超過2250kw之電機需裝有oilmistdetector,故測試前先確認三部電機組每一汽缸皆有依規定安裝oilmistdetector。3.廠試時因Yanmar之C.F.Wcoolingcapacity不足,又有多組電機同時執行loadingtest,使得進水溫度高達50度,中途暫停測試,待水溫降至正常值時再繼續執行測試,已要求Yanmar改善,或不要同時間安排太多電機執行loadingtest(當日有9組),以利測試順利及節省時間。4.HNO.836發電機組(NO.1~NO.3)廠試期間發生於裝備性能上所發現之缺陷,皆直接要求廠方立即修改或矯正至正常標準值,經確認後始簽署測試文件。其組裝施工上之缺點則註記于Comments內請廠家於出廠交貨前改善完畢。5.廠家YANMAR 於94.02.01e-mail告之,廠試時所提要求改進之項目,除Nox尚需待DNV承認外,其他項目已經全部改善完成。6.總結HNO.836三部發電機組廠試結果均能符合正常標準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