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國庫委員會秘書處(TreasuryBoardofCanadaSecretariat,TBS)為回應風險管理在政府管理中的重要性,自1997年起即與聯邦各機關、學術界及民間相關團體等共同研究有關風險管理的議題,在2001年提出「加拿大整合性風險管理架構(IntegratedRiskManagementFramework,IRMF)」,內容涵括建立組織風險圖像、建立組織整合性風險管理能量、執行整合性風險管理及永續經營等4大內涵,將風險管理融入政府日常作業,該國推動整合性風險管理自1997年以來,大致可分為規劃期、試辦期及推廣期三階段,循序漸進。另加國將風險定義為:「一個事件潛在影響組織目標達成的可能性及影響度」,也採用包括確認風險(確認議題環境)、評估風險(評估主要風險、分析可能性及嚴重性、排列風險順序)、回應風險(設定預期目標、思考替代方案、選擇策略、執行策略)、監督與評估(監控、評估與調整)等程序管理風險。本報告將加拿大整合性風險管理的主要觀念、推動整合性風險管理的沿革、推動體制及該國推動整合性風險管理的自我省思清楚的呈現,並提出(一)推動風險管理宜有紮實的推動架構;(二)推動機關宜有誘因機制;(三)從「做中學習」是不錯的方法;及(四)高階長官的參與是成功的第一步,及歸納加國整合性風險管理從規劃期程、推動機關、推動方式、風險觀念、風險涵蓋面、風險管理架構、部會執行領導者、組織動員層級、與利害關係人互動等9個面向之心得與建議,可供我國未來推動政府機關風險管理機制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