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吳組長明德等3人奉派參加財團法人交流協會「中堅指導者邀請計畫」,於94年3月6日至3月12日赴日訪問考察,在日期間計拜訪經濟產業省之商務情報政策局(製品安全課、情報通信機器課)及產業技術環境局(認證課)、製品評價技術??盤機構(NITE)、日本品質保證機構(JQA)、電氣安全環境研究所(JET)等6個單位,同時參觀JQA都留電磁環境試驗所、JQA世田谷試驗所、JET橫濱事業所。期間重要訪察及意見交流事項如下:一、日本檢驗法規日本「電氣用品安全法」之特點:1.應強制檢驗450項產品中,屬特定用品者112項,須經「登錄檢查機構」之第三者驗證;非屬特定用品者338項,由業者自行確認符合技術基準。2.產品製造或輸入業者須每批向經濟產業省下轄單位申報廠商、產品型式等資料。3.特定用品之驗證,除型式試驗外,尚有工廠檢查,但僅實施基本檢驗設備之查證。4.不論特定用品或非特定用品產品,業者量產時均須做全數產品之自主檢查並保存檢查紀錄。5.驗證機構向經濟產業省申請登錄時,經濟產業省會發調查命令請NITE實地查訪驗證機構。現經登錄之驗證機構日本國內有6家,國外有6家,其中台灣1家為TUVRheinland。二、日本認證體系現況NITE成立之IAJapan,已整合MLAP(特定量測實驗室認證計畫)、JCSS(日本校正服務體系)、JNLA(日本國家實驗室認證體系)及ASNITE(NITE認證計畫)等四個認證體系或計畫,後三者已在ILAC或APLACMRA範圍內。NITE之ASNITE認證計畫,包含有測試實驗室、校正實驗室、標準物質生產者、國家計量研究院(NMI)及產品驗證機構之認證等次計畫,其中測試領域再分一般測試及資通安全測試。三、日方對標準檢驗局檢驗規定之意見日本電子情報技術產業協會(JEITA)廠商代表(國際、富士通、聲寶)及JET對標準檢驗局提出以下請求:1.希望能認可公司內部之電磁相容性(EMC)試驗室。2.擴大開放EMC試驗室之認可領域。3.擴大接受IECEECBScheme試驗報告及證書之範圍。針對日方請求,我方提出台日相互承認始為加速產品檢驗解決雙方關切問題之看法。四、產品檢驗相互承認(MRA)議題經濟產業省商務情報政策局認證課說明,為推動日歐及日星MRA,日方訂有MRA法,惟制法成本高,且符合性評鑑須依對方國規定辦理,瞭解對方法規極為耗時,與實際MRA成果相較,代價太高。該課遂提出一MRA替代方案供我方參考,建議由一方直接指定位於對方國之驗證機構。我方對於日方之新構想表示歡迎,並盼雙方能持續推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