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法定計量論壇(Asia-PacificLegalMetrologyForum,簡稱APLMF)係1994年11月於澳洲,由包括我國在內的14個參加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sia-PacificEconomicCooperation,簡稱APEC)之經濟體共同成立,目標為促進法定計量領域技術交流、調和亞太區域之法定度量衡及推動自由、開放之亞太區域貿易。自2002年開始,日本接續澳洲擔任APLMF秘書處工作,現有20個正會員及6個通訊會員,在促進法定計量領域技術交流之目標下,APLMF不定期舉辦各種法定度量衡器之訓練課程,除專業技術交流外,並促使各經濟體瞭解其他亞太區夥伴在研習主題度量衡器之管理與實務。本次研習課程主題為電度表,由APEC╱APLMF主辦,參加代表來自17個經濟體,包括中華台北(台灣)、汶萊、高棉、智利、中國大陸、印尼、寮國、馬來西亞、墨西哥、蒙古、巴布亞紐幾內亞、秘魯、菲律賓、泰國、越南、加拿大、日本等,共44位參加人員。自本研習課程首日至課程結束日,講師一再強調電度表涉及之設計、生產、輸配電系統,量測準確度、型式認證、檢定檢查、糾紛管理等相關議題至為龐大,能有機會參加本研習,與各國代表交換資訊與交流,並瞭解各國對電度表之管理方式,收穫豐富。經彙整所獲資訊,發現我目前對電度表管理方式與其他經濟體對電度表管理方式不同處為:我國未要求電度表應做型式認證,而多數亞太區經濟體對電度表均有型式認證制度;少數對電度表不實施型式認證之經濟體,如寮國,其原因為使用進口電度表,要求進口電度表應出示型式認證證書;另,除台灣與日本對所有新電度表逐一檢定外,多數經濟體只做抽檢,如加拿大抽樣計畫係依據ISO2859擬定;台灣與日本要求對變比器實施檢定,多數經濟體或未有此要求或要求變比器需附測試合格證書。日本1992年通過新度量衡法,主要改變為允許受指定之電度表製造商執行電度表自行檢定,其自行檢定結果具有國家檢定效力。日本已自1998年10月31日開始實施電度表自行檢定。建議我國可注意自行檢定制度施行之相關規畫,蒐集施行成效資訊,以提供本局規劃電度表檢定檢查規定之參考。由目前世界趨勢觀之,電子式電度表佔有率正迅速增加中,多國新裝電度表有以電子式電度表取代機械式電度表之趨勢,電子式電度表具備成本價格日益趨低與功能性強之優勢,是採用率快速攀升之主因;惟不可忽視影響電子式電度表性能之因素較多,經請教加籍講座,建議電子式電度表應執行型式認證以維品質,此建議值得重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