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西太平洋高度洄游魚群養護及管理公約」在去年(西元二000年)九月四日於檀香山舉行之MHLC7會議中獲得通過,為籌備該公約組織,紐西蘭依MHLC7會議決議,於二00一年四月廿三日至廿八日召開第一屆籌備會議,我國由漁業署沙副署長志一率同國內產官學代表出席會議。二、我團抵達會議地點後即進行準備及與他國代表團進行會前雙邊會談,大會正式會議則於四月廿四日上午揭幕,共有廿六個國家(包括屬地)和觀察員、國際組織代表等百餘人與會,在主席致詞後,由各國代表團宣讀「開幕聲明」,隨後進入各項議題之討論,主要包括起草委員會議事規則、財務及內部行政管理規章、委員會第一屆會議議程等,並對委員會組織架構、總部設立地點、首年度預算及預算分攤方案、臨時性科學建議等。三、本會議所達成之主要進展包括:(1)委員會組織架構、預算及財務議題,以及科學性議題,業分別成立工作小組,大會並通過該工作小組所列工作參考題綱及會議報告;(2)委員會議事規則及財務規章將待下次會議再進一步討論;(4)促進參與議題:大會同意美方的提案,於下屆會議中增列一項有關討論如何促進參與之有關議程,此外,並同意於籌備會議舉行前,先舉行為期二天之會議;(5)未來籌備會議相關安排:同意由各國以自願捐助方式成立籌備會議基金,並同意應成立籌備會議的正式秘書處,另大會同意由巴紐(PNG)主辦第二屆籌備會議,並暫訂於二00二年年初舉行,而往後應每隔六至九個月舉行一屆籌備會議。四、建議:(一)積極爭取其他工作小組會議主席或副主席機會;(二)繼續遊說日本參加會議並加強與遠洋漁業國間的互動聯繫;(三)適時建議下屆會議主辦國應以公正效率的方式主辦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