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階段昇級承諾投資電路數量在94年6月30日截止期限之前昇級承諾投資容量總數為633MIU,UI ASC決議第一階段昇級容量為100G。UI ASC已建議UPG以100G為基礎進行昇級供應合約談判,同時也要求UPG將120G容量當作選項。二、工程預算和電路單位成本在94年1月I ASC最後向MC報告以80G計算之每個MIU單位成本是181.4KUS$(Tier5),根據UPG收集可能供應商昇級工程預算的資料,再加上10%餘裕度計算,每個MIU單價已被調降如下表(詳如附件二):單位:US$KTier80G100G80G+20GDWA120G1295.67273.66265.07258.992250.99232.31225.01219.853207.13191.71185.69181.434162.45150.36145.64142.305147.83136.83132.53129.49UI ASC通知UPG以新MIU單價作為規劃工程預算之最高費用限額。三、第一階段昇級後C MA修正附表基於昇級容量承諾數為633MIU,UI ASC已經起草C MA附表以MC#8會議中同意的形式和費用分攤原則為基礎,即初期投資比率之61.79%(1024/(1024+633))與昇級投資比率之38.21%(633/(1024+633))之總和為昇級RFS後作為昇級工程款及O M費用分攤依據(詳如附件三),在額外承諾容量確認及昇級容量階段決定後將可定案。四、在94年6月30日後之額外承諾電路量1、因為MIU單位成本降低,UI ASC認為已參與投資電信機構再追加額外承諾數可能性增高,此部份包括Innove有條件的承諾數。因此,UI ASC建議MC追加額外承諾數截止日期訂在94年9月27日,以便利各電信機構內部作業。2、目前承諾633MIU已經成案。有關94年6月30日後額外承諾數原則(詳如附件四)如下:1)先到先選,有條件承諾或遲繳均不採納。2)額外承諾數將受限於技術層面以20G為階梯昇級或DWA以10G為階梯昇級。3)任何追加額外承諾數對633MIUs昇級容量不得造成RFS日的延遲。4)訂定昇級容量的準則。五、昇級設備界面卡數量和類型UI ASC決議昇級設備界面卡數量和類型由參與昇級投資電信機構決定,因為昇級容量使用及設備採購費用等均由昇級電信機構支付。網路管理者(NA)將於會後確認昇級界面卡的需求,並將結果提報到未來AR RSC會議討論。有關現有MIU是否可在昇級波長上啟用或昇級MIU也可在現有波長上啟用之電路安排原則將諮詢AR RSC意見後再說明清楚。六、終接在分支海纜站之昇級波長數量UI ASC認為終接在分支海纜站(即釜山和Batangas)之昇級波長數量,完全取決於終接在這兩個分支海纜站的電路量。網路管理者(NA)將研究現有通信分佈情況並在下次AR RSC會期告知UI ASC。七、對未參與昇級電信機構的容量補償由於承諾的633MIU僅能作100G的昇級,剩下的容量只有7MIUs(640MIU-633MIU)。UI ASC提議若到94年9月27日沒有收到額外承諾容量數,則現有參與昇級電信機構將負責100G昇級案所需工程資金,而剩下7MIU將按照ScheduleC分配給未參與昇級電信機構作為容量補償,不做現金補償(依昇級前的百分比)。八、分支海纜站費用之分配在APCN2初期工程中已支付分支海纜站160G容量之海纜站費用。現有APCN2在分支海纜站實際使用容量只有80G,尚有80G權益未被使用。MC於94年2月會議中同意分支海纜站費用分配的原則,將剩下的80G海纜站費用按照ScheduleC的百分比作為他們應有的權益。參與昇級案電信機構若使用超過自己權益的部份,則超過的部分應付給其他的電信機構。UI ASC依目前昇級投資承諾數及已同意之分攤原則,經計算並表列(詳如附件五)。UI ASC分配給每個幹線海纜站1.5MUS$,支線海纜站0.75MUS$。假設有50G經分支海纜站則每個MIU應補償0.0023MUS$(0.75/320),如CHT昇級承諾64MIU其中32MIU經分支海纜站,初期工程在分支海纜站尚有22.438MIU(80G)的權利,因此尚須補償9.562MIU折合現金為0.022MUS$。九、UI ASC會議費用之收費原則UI ASC已經同意參加或舉辦UI ASC及UPG會議之費用支付原則(詳如附件六),即機票部分洲際4,000US$,洲內2,000US$,國內500US$,人力及食宿補償每人每天700US$,支付天數為會期天數外加一天,舉辦會議每日4,000US$,會議均在亞洲內舉行。會議費用將在工程預算下由參與昇級電信機構攤付。十、波長直接引接(DWA)由CT及Reach共同提議的昇級案中採用DWA案,因DWA不必使用NPE,可節省採購NPE成本,使工程預算降低。而UI ASC決定使用DWA與使用NPE的昇級電路單位成本相同,因此使用DWA除與使用NPE價格相同外,系統並不提供電路保護機制。UI ASC已討論並修改DWA建議條件(詳如附件七)如下:1)有64Xn昇級需求者之個別成員或群體可選擇NPE或DWA。2)當選擇DWA時,不採購NPE。DWA容量終接至海纜站之ODF。3)在簽署昇級供應合約前採用DWA之成員須與PG確定。4)10GRingDWA視同64MIU,並支付相同O M費用。5)DWA適用任何APCN2昇級案,只要技術可行現存APCN2之波長亦適用DWA。6)若DWA要改變使用NPE,得視系統內是否有NPE可使用並且不會造成其他成員運作及財務上的衝擊。7)DWA將沿用C MA內17章之”DirectAccess”條文。有些成員關心原計畫只在第二階段才考慮到DWA,若在第一階段考慮DWA將會影響工程進度,部份成員強烈表達須修改C MA後,才可採用DWA架構。全體成員同意DWA的建議案在執行之前需由MC授權。UI ASC將報請MC考慮是否採用上述建議的條件,或者充分指示UI ASC全員會議進行更進一步研究。十一、昇級後增加之操作維護費用UI ASC審核由O MSC主席在94年9月提供因容量昇級增加之操作維護費用。雖然這只是一個暫時性收集資料,UI ASC成員認為新增操作維護費用過高,將建議O MSC再審查,是否有任何減少費用的空間。十二、違約付款的財務責任若某些參與昇級電信機構發生違約付款時,為了減少每一參與昇級電信機構的財務風險,UI ASC成員偏向於在昇級供應合約內與供應商建立個別財務責任。UPG主席告知,於昇級供應合約中包括個別財務責任條款應是可行的。相關細節將由UPG研議後,再告知UI ASC。十三、UI ASC工作計畫UI ASC已擬定一個工作計畫(詳如附件八),此計劃包括94年9月27日額外承諾容量截止日、94年9月30日UI ASC通知UPG昇級容量大小及DWA數量及94年10月底為建議簽署供應合約日期。十四、請求MC核准事項1.第一階段昇級C MASchedules草案如附件三,此一草案將可在確定昇級量及額外承諾容量後定稿。2.各電信機構依附件四中的基本原則及附件二的MIU單價可決定是否再增加額外昇級承諾容量。UI ASC建議訂定94年9月27日為額外承諾量收件截止日。3.建議MC賦予NA責任,在未來AR RSC會議中收集參與昇級電信機構的介面卡需求資料。4.建議MC賦予NA責任,依目前通信量研究及建議UI ASC在分支海纜站終接的昇級容量比率,且由UPG決定終接在分支海纜站的波長數量。5.請求MC考量是否可以採用附件七的引入DWA建議條件,或賦予I ASC全員會議進一步研究。為了決定第一階段昇級設備量及昇級容量大小,MC最好能於94年9月27日前核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