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為解決政府措施(包括補貼及非補貼支持措施)造成造船市場扭曲及產能過剩等問題,自91年12月起舉行一系列「造船特別諮商小組」(SpecialNegotiatingGroup,SNG)會議,邀請包括我國在內全球主要造船國家參與制定新造船補貼協定以規範相關政府措施。在93年5月份舉行第6次SNG會議中,決議將完成本項諮商之期限訂為94年底,為達成該目標,OECD曾密集舉行多次諮商會議,惟因各國對於協定草案「差別待遇」、「不可控訴補貼」、「價格規範」、「協定適用範圍」等主要爭議性議題立場歧見仍深,本(94)年7月份第11次SNG會議中,主席表示,OECD將於本年9月27日起舉行造船高階會議及第12次SNG會議,俾就各國之歧異立場設法尋求解決,並決定SNG會議進行草擬本協定條文之工作方向。本次造船高階會議期間,由於歐盟及韓國對於「價格規範」議題之意見嚴重分歧,且雙方經會議主席及秘書處協調後仍無法作出妥協,在無法於本年底前完成相關諮商工作的情形下,主席宣布談判破裂,並暫停本項諮商活動。此次會議共計有我國、歐盟、韓國、日本、中國大陸等27個參與國(各國出席人員名單詳如附件1)派員參加,我國由亞洲貿易促進會駐巴黎辦事處周主任京懷率該處黃商務秘書青雲、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林商務秘書陳洲、聯合船舶設計研發中心鄭執行長特別助理正龍、中船公司沈業務代表康生及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WTO中心吳輔助研究員柏寬等人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