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區「污水下水道第三期建設計畫」已納入「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及「新十大建設計畫」內,並奉院核定92-97年度之工作內容,分政府自辦及民間參與二種方式進行。院核定採BOT方式之系統為36處,目前已有台北縣淡水地區、高雄楠梓地區及宜蘭縣羅東地區已簽約。預計6年內,政府及民間在BOT系統之投資金額將達6百多億元。有鑑於污水下水道BOT才開始辦理,後續相關機制有待建立及加強,俾快速提升普及率,以創造優值的生活環境,並提升國家競爭力。爰此,此行赴韓國參訪即以污水下水道民間參與建設方式為重點,研究韓國何時開始引進民間資金及技術於污水下水道建設,有何法治基礎,實際執行情形,現行財源、收費制度及普及率現況,可作為我國的參考。因此,安排拜訪了環境部、仁川市政府、兩作BTO污水處理廠、公共投資管理中心及威立雅水務公司,以一窺全貌。韓國之污水下水道普及率已達81.4%,自1992年至2002年,10年間普及率躍升兩倍,主要財源來自於將中央將酒稅挹注於污水下水道建設,並引進民間資金。各縣(市)政府亦開始徵收使用費,費率各縣(市)不同,其污水下水道污水處理廠幾乎皆已完成,目前進入管線汰換階段,民間參與方式進展到以BTL方式為主。其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法治基礎亦相當完備,自1980年代立法以來,不斷修正,建立了民間投資的友善環境,連外資都願意參與,而且民間參與的深度及廣度,都使韓國的污水下水道超越許多先進國家,值得我國學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