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14 至 2005-11-17
共 1 位
系統識別號 | C0950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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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 科學技術 |
施政分類 | 國家發展及科技 |
計畫名稱 | 赴美國紐約參加2005FallNationalSBIR/STTRCnference |
報告名稱 | 2005年美國中小企業創新研發及技術移轉SBIR/STTR計劃會議 |
電子全文檔 | |
報告日期 | 2006-02-15 |
報告書頁數 | 12 |
出國期間 | 2005-11-14 至 2005-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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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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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訪機關 | 參加SBIR會議,參訪AlBANY大學奈米研究中心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產學合作,創新研發,技術移轉 |
計畫主辦機關 |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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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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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IR計劃是美國1982年立法(SmallBusinessInnovationDevelopmentAct)開始實施,規定聯邦政府部會每年科技預算外至少編列1億美今實施SBIR計劃,在2000年經ReauthorizingLegislation通過展延至2008年,目前聯邦政府有11各機構實施SBIR計劃,2005年有4600個案子總預算經費20億美金。SBIR計劃主要目標在激發民間企業技術創新;強化中小企業研發配合聯邦政府研究發展之需求;加速研發成果之商業應用化;鼓勵社會與經濟上非強勢之個人與婦女擁有自創之中小企業。SBIR計劃分成三個階段,第一階段計畫為期6至9個月最高補助10萬美金,主要在評估所提出計畫構想之科學技術與可行性。第二階段為擴大第一階段之成果以及第一階段發展之目的。第三階段是商業畫第二階段之成果。有兩種計畫型態:一是發展新技術,另一是運用現有技術發展新應用,主要都是要有技創新。實施SBIR計劃之聯邦機構有兩類型,一是合約型,它有明確的科技問題與需求要解決,參與者必需能抓住及回應其需求;另一是希望有好的構想,因此參與者必需能證明你的想法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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