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昇台灣製作公司紀錄片製作水準和透過Discovery頻道綿密之播送網與廣大之收視戶達成國際宣傳效果,本局於93年12月與Discovery亞洲電視網台灣分公司合作製播「台灣人物誌」,拍製6小時台灣代表人物之紀錄片。該公司為使本局了解該等紀錄片之製作、後製作及播放節目等工作,特安排本局同仁前往新加坡考察,俾利規劃未來本局與該頻道之合作案。考察後,確實感受Discovery對本案之重視,工作人員不眠不休進行最後後製工作,並積極進行首播會之策劃及準備工作。考察期間並多次與Discovery亞洲電視網總裁、副總裁等高層人士及第一線工作人員交換意見,獲致下列建議:(一)與國際知名頻道合作製播紀錄片,可透過其龐大的傳播通路,提高台灣之國際能見度;尤其透過台灣成功人物之故事,讓世界看到台灣正面報導,較之廣告文宣更經濟且更具宣傳效果。政府宜利用此一管道,賡續辦理與國際知名頻道合製紀錄片。(二)台灣製作公司之優點為積極勤奮、創意佳、拍製技術具水準;惟缺乏國際節目製作經驗,故政府宜繼續提供此合作平台,以培養更多國際級紀錄片製作人才。(三)鑒於「台灣人物誌I」及「台灣人物誌II」及Discovery先前所拍製之台灣人物已有14位之多,為使拍製題材更豐富,並呈現台灣多元面貌,建議第三年可考慮拍製其他題材。(四)因高畫質(highdefinition)影片為未來紀錄片之發展趨勢,為培育本土紀錄片人才,提升我國影視工作者之能力,今後可考慮合作製播高畫質紀錄片,以與國際先進技術接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