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我國與日本周邊海域漁業問題,自85年迄今已舉行15次漁業會談,第15次漁業會談於94年7月29日在日本東京舉行,雙方已對各自立場有進一步瞭解,惟對於劃定排除雙方法令適用水域(漁業共同管理水域)範圍及漁船作業管理等議題,雙方之認知及要求條件仍有差距,故未獲致協議,為妥善處理民事漁業糾紛事宜,第15次台日漁業會談時,雙方同意加強台灣省漁會與大日本水產會之民間交流,發揮民間漁業團體影響力,協助政府妥善處理台日民間漁業案件,減少不必要之糾紛。第1次台日民間漁業會談於94年11月7日在台北召開,雙方主要針對「確立台日漁船事故處理規則」議題交換意見,雙方均體認確立台日漁船事故處理規則之重要性,對於我方所提之民間契約草案,日方承諾帶回研究,並在95年2月進行第2次會談前提供具體意見,以利後續進行討論。第2次台日民間漁業會談於95年2月21日在東京召開,雙方主要針對台日各自提出的民間契約草案進行研商,並對草案中涉及「契約規範事項」、「成立漁業委員會」、「成立共同委員會及漁業協議會」及「緊急避難」等相關條文交換意見,雙方原則同意將對方意見納入,並在95年3月第3次會談前提供修正版本,期能儘速獲致共識。藉由本次會談加強台日雙方民間合作與交流,有助於降低漁場爭端,本次受大日本水產會之邀訪日,顯示雙方友誼有更進一步的進展,日後應有必要持續整合台日雙方意見,期能儘早與日方訂定民間契約,協助漁船船主解決民間漁業糾紛及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