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自科學技術基本法實施以來,於90年通過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對農業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與運用有明確的法規依據並於93年成立科技處專責農委會智慧財產權與技術移轉業務。為瞭解鄰近國家在技術移轉之實務運作以汲取其經驗,建立聯繫管道,故由茶業改良場林木連場長率團赴韓國實地考察南韓與農業及科技技術有關之技術移轉中心、技術鑑價中心、政策研究中心、產業研發中心等機關,以了解其技術移轉政策與運作情形。此次參訪南韓農業研究機構-農村振興廳,了解南韓農業技術仍以傳統無償推廣為主,尚未積極推動農業智財權保護及授權應用,相對於台灣的農業技術交易較為活絡。而此次參訪的其他非農業單位,例如韓國科技情報研究院(KISTI)及科技研究院(KIST)及業界的化妝品公司(amorepacific)則相當重視智慧財產權的保護,除成立專責部門外,員工並有義務定期揭露研發成果。此外南韓政府為扶植中小企業,亦成立技術移轉中心(KTTC),技術信用保證基金(KIBO)等以活絡技術交易市場,此種由政府公權力與公信力介入建立之智產權鑑價,交易與融資之制度對技術市場長期影響是正面或負面,需要觀察。此次考察除了解韓國政府及法人機構和業界在推動智權保護與技術移轉制度外,對韓國科技政策之擬定與評估亦有涉獵,並與參訪機構建立聯繫的交流管道,期許由參訪交流過程收集之資訊及韓方之經驗分享,提供台灣在農業智財權保護與技術交易推動上的參考,亦期協助台灣農業技術跨國移轉時之競爭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