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為提昇國內各級海洋污染緊急應變權責機關之應變能力,爰依據八十九年十一月通過之海洋污染防治法及行政院九十年四月十日核定「重大海洋油污染緊急應變計畫」,訂定「國內、國外海洋油污染防治及處理訓練計畫」,規劃符合國際海事組織(IMO)定義之海洋油污染緊急應變訓練課程。依各單位人員異動及國外先進國家之經驗,海污應變之技能需長期不斷的訓練,才能維持及提昇國內各級海洋污染權責機關於事故發生時之緊急應變能力。本次訓練透過中日工業合作計畫,辦理IMO定義之第三階(Level3)-海洋污染應變管理與決策(主管)訓練,針對應變策略及戰術、環境考量、緊急應變計畫程序、應變油污溢漏量化及追踪(含電腦溢油模式分析)、應變終止、事後責任歸屬和法律追償及媒體應對、環境敏感指數圖等課程、聯合實務演練外,並佐以近年來數起國際重大油污染案例介紹、分析,由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楊副總局長麗川、環保署水保處許簡任技正永興率各海污相關權責部會高階主管參與本次訓練,取得國際海事組織IMOLevel3認證之證書,除提昇本國重大海洋污染應變決策之公信力外,並促進海洋污染相關權責部會高階主管之橫向溝通及連繫,提昇動員各海洋污染緊急應變相關單位之效能,更由此次訓練與日本及新加坡油污染應變相關機構及專業人員的交流,不僅提昇政府部門高階主管應變管理及決策能力,並對未來整合我國跨部會及國際間海洋污染防治及緊急應變相互支援協定等,將有更大的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