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年會與我相關之重要議題為:我國合作非締約方地位之審查、IOTC保育與管理措施之執行情形、漁獲量及努力量資料之提交情形、科學資料之提交情形、IOTC漁船白名單、作業漁船資料之提交情形、港口檢查情形、IUU漁船名單之確認、漁獲轉載規定、大目鮪漁業證明書之執行檢討、有關IUU之提報標準格式、保育與管理新措施等。另本年五月間IOTC舉行完成特別會議,討論修改IOTC公約以使IOTC脫離FAO,本部分涉及我國未來如何參與IOTC之進展,本次年會中將報告此特別會議結果,攸關我國參與權益。本次會議重要結果為通過5項決議案:(一)會員國與合作非會員國(CPCs)船數漁撈能力限制提案:規定CPCs應限制船長24公尺以上及在其EEZ以外作業之24公尺以下,在IOTC水域捕撈熱帶鮪類之漁船數於2006水準。(二)建立IUU船隻名冊修正提案:對於IUU漁船,以往僅限於禁止卸魚、轉載,本提案增列禁止加油、補給或其他商業行為。另亦提供非年會期間自IUU漁船名單移除之方式。(三)建立大型漁船轉載計畫:原則上只能在港口轉載,但如要海上轉載則須在觀察員監控下且事先經漁船船旗國核准;另IOTC運搬船區域觀察員計畫在2009年1月1日之前實施,觀察員由IOTC秘書處指派;委員會應建立運搬船名單,未在名單內之運搬船不得進行海上轉載。(四)建立漁船監控系統(VMS)計畫:自2007年7月1日開始,在公海作業之船長15公尺以上船隻須裝設VMS,每4小時回報1次船位。(五)降低延繩釣海鳥意外捕獲提案:會員國需提供其國籍漁船海鳥混獲資料,並採有效措施降低混獲率;在南緯30度以南作業之漁船應使用驅鳥繩,且須攜帶備份驅鳥繩。我團代表主要心得與建議:(一)日本在大目鮪配額分配提案自行設定該國大目鮪配額為20,800公噸,導致歐盟強烈懷疑日本是否有將圍網船移至印度洋作業之企圖,在本次會議日本與歐盟之間裂痕似乎有擴大情形。(二)本次會議可能由於日本代表團為新任人員,因此對於議題主導能力大受影響,導致本次日本兩項提案皆受到質疑以及無法取得共識。(三)以目前貝里斯在各RFMO申請入會情形,我國為遵守ICCAT05-02決議案,要求清查三大洋與我國有關之中小型鮪延繩釣漁船數量部分,除可藉由貝里斯及萬那杜等國提供資料外,應加強針對其他非合作非會員國清查及聯繫工作。(四)有關本次通過之漁船監控系統決議部分,經查目前印度洋一百噸以上之延繩釣漁船己全部裝妥,至於一百噸以下且全長為15公尺以上延繩釣漁船依本次會議通過決議應於96年7月1日以前完成裝設漁船監控系統,宜儘速訂定法規強制該等漁船儘速完成裝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