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IATTC於本(95)年6月22日召開「第七屆紀律工作小組會議」、6月23日召開「第五屆非會員捕魚工作小組會議」、6月24日召開「第五屆混獲工作小組會議」及6月26至30日召開第74屆年會。重點包括檢視會員及非會員國遵守決議情形、確定合作非會員地位、IUU名單、2007年大目鮪漁獲配額及與WCPFC之合作。本次會議結果重點為:一、有關合作非會員案:去(2005)年IATTC致函指認我國漁船違規,要求改善漁業管理,並須於本次年會報告改善成效,據以討論是否同意我國合作非會員地位。我國於會前與主要國家及秘書長雙邊會談磋商,由秘書處將我國書面報告及減船資料發放送各國,我團並於會中強調我國改善之執行成效,獲無異議通過同意給予我國2007年合作非會員地位。歐盟、加拿大、中國、庫克群島、宏都拉斯亦取得合作非會員地位,另貝里斯承諾不增加船數、不從事圍網漁業、不捕撈生魚片魚種、船隻長度有異常將採取處分措施等條件下亦取得合作非會員地位。二、有關爭取已取得合作非會員國家無需每年申請案:我國在年會數月前即擬妥法律理由協洽友邦及主要國家支持,並獲正面回應,秘書處將本案列入議案,我團並於會前雙邊會談尋求支持,經非會員漁業聯合工作小組討論原則同意,由會員國哥斯大黎加正式提案送委員會討論。歐盟堅持維持須每年申請之機制,經協商由主席裁決本案延至明年繼續討論。三、通過之保育管理決議案:(一)大目鮪保育案:大目鮪資源保育措施涉及圍網及延繩釣國家間之角力,無法獲得共識,經妥協決定2007年大目鮪保育管理沿用04-09年決議案,日、韓、中及我國4個主要延繩釣國家維持2006年漁獲限額,其他延繩釣國家則以500噸或其2001年漁獲量較高者則為該國之大目鮪限額。即我國2007年東太平洋大目鮪配額維持7,953噸(與本年相同);圍網漁業國家之禁漁期與2006年相同。(二)漁獲物轉載規範案:自2008年7月1日起,漁船在其船籍國經濟海域外作業者原則須在港口轉載,惟大型鮪釣船事先經漁船船旗國核准,須於漁獲運搬船配置觀察員監控下,得在海上轉運;其運搬船區域觀察員計畫在2009年1月1日實施:(1)秘書處應建立運搬船名單(2)觀察員由秘書處指派(3)未在名單內之運搬船不得進行海上轉載。(三)非法、未管理、無報告(IUU)漁船名單變更:今年並無新漁船被提列加入IUU漁船名單,就去年通過之IUU漁船名單檢討後,同意將貝里斯籍漁船自IUU漁船名單刪除,並同意提報為區域登記名單。另中國確認4艘所屬魷漁船,已召回其港口接受調查,同意該4艘漁船自IUU漁船名單刪除,隨後通過新IUU漁船名單,其中並無我國籍漁船。(四)貿易制裁措施案:確定貿易制裁措施決議即日起生效,效期至2008年,並須於2008年年會檢討。。(五)通過有關圍網漁撈能力決議案之執行與解釋均不得導致漁撈能力增加。四、財務及會費分擔:通過將預算年度改為1月1日至12月31日及確定2007年工作計畫;另各國對財務分攤公式意見分歧,無法取得共識,暫時依財務工作小組第5次會議建議分攤原則核算各國2007年會費,但數個會員國表示保留,並僅願意支付去年繳款額。我團在會中發言我國對東太平洋鮪魚資源永續利用及委員會順利運作之支持,於2007預算年度捐助4萬美金。五、明年會議舉辦地點及主席人選部分:明年會議地點未決,留待會後磋商決定。有關修改議事規則明訂主席任期2年,得連選連任1次案,因協調主席人選爆發激烈爭辯,未決定繼任主席,本案亦未獲通過。我團代表主要心得與建議:一、有關此次會議通過之大目鮪保育管理及漁獲物轉載等決議案,宜研究如何融入我國太平洋鮪漁業相關管理規定,以配合IATTC採取之管理措施,善盡漁業國之責任。二、有關爭取合作非會員無需每年申請案,雖因歐盟有所疑慮而未能通過,但已經取得其他國家認同,並保留至下屆會議討論,宜續與歐盟等相關國家協洽以爭取明年通過本案之利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