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小麥中鎘之限量標準為0.2mg/kg(不論是飼料或人類食物),農田土壤質地較粗者(如砂土),因鎘之移動性及活度較高,易為作物吸收而有較低之鎘含量標準。土壤較細質地吸附性較高,或種植非食用性作物者,鎘之含量標準較高。荷蘭於2004年已完成土壤污染檢測並建立污染場址分佈圖,目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約有60萬個,急須處理者有6萬個,預估須耗時30年始可完成,至今已完成部分整治,約占25%。針對受持久性有機氯化烴(如靈丹)污染土壤,TNO發展一套除污方法,即利用土壤添加氧化劑後,控制土壤交替呈氧化態及還原狀態,有效降解土壤中此類化合物。荷蘭因地下水層淺,為防止過量施肥而污染地下水,農地每年每公頃限制施用堆肥以不超過170公斤氮肥,除防止氮污染地下水,亦防止過量使用堆肥引起銅、鋅對土壤之污染。荷蘭地下水中重金屬鉛、鎳及鉻之污染來自工業,銅及鋅來自禽畜糞、鎘來自堆肥之施用。荷蘭目前有機農業(包括有機畜牧業)約佔全國農業之2.2%,有機農產品之消費僅佔2.5%,且產量低於傳統農業,目前之發展情形較趨向永續農業。荷蘭上市農藥數目由1985年1620種降至1999年675種,目前約350種。土壤質地較粗、有機質含量低之地區在地表水及地下水中常被檢出超過容許量之農藥;在淺層地下水中約有6種藥劑常被檢出,甚至有早已不再使用之藥劑如草脫淨(atrazine),依舊可於地表水及地下水中被檢測到。德國對於土壤污染問題,已建立土壤管理資訊系統,此系統含土壤理化性質、污染物含量、土地利用變遷、地下水文、農作物種類、建築物、灌溉系統等,並結合GIS系統進行分區(一般區、警戒區及管制處理區)管理,作為監測與管理之依據,值得學習仿效。荷蘭之有機農業推展政策:(1).轉移社會及消費者需求。(2).經由學術界、工業界及農民合作,促進有機農業發展。(3).發展有機種苗、提高作物種子品質,培養抗病且生長快速之種子,並由古老或不再被農民使用之舊作物品種中篩選適用者,應用於有機農業,提昇有機農業對傳統農業之競爭力。(4).強化國民之有機理念。(5).增加有機農法之應用等,值得仿效參考。農業公園(Agropark)之理念,即將農業為生產農作物之觀念擴大為生活居住、教育、休閒、環保及資源循環等功能,值得仿效推廣。歐盟有關農藥使用對環境生態安全之風險評估範圍已擴大至水生植物及野生動物(有益生物、非目標生物)等值得我國效法跟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