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馬來西亞之行,讓我對台灣學校辦學者及家長堅持讓子弟接受銜接國內教育之課程及其不忘本的精神;以及馬國留臺聯總及各地校友會對保存中華文化的使命感及對鼓勵馬來西亞華裔子弟來台留學所投入之努力與心力,印象深刻,其精神令人感佩。以下謹提出9項建議供參:一、為使檳吉台灣學校永續經營,建議學校董事會應積極解決目前校地租用之問題。二、「海外台灣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自94年3月7日發布以來,兩所台灣學校為配合該辦法所須建立之學校章則制度,仍有待教育部提供更多的行政指導。三、建議台商總會研議依私立學校法第23條第1項規定,將董事會董監事每屆任期延長為3年之可行性。四、建議教育部配合學校社團活動需要,酌予補助藝術性或展演性活動經費,以鼓勵學校發展特色,並配合節慶或特殊需要展演或展出,以利維繫僑胞對我政府之情感。五、建議兩所台灣學校善用學校之師資及場地開設華語課程,使學校成為海外推廣華語之重要據點。六、未來如何強化台灣高等教育之優勢及加強各大專校院之特色之宣導,以吸引更多馬國學生前來我國留學,仍有待進一步努力。七、留台校友會聯合總會每年所辦文華之夜,甚至其各分會所辦文華之夜建議除僑委會外,教育部未來應持續以實際行動表達我教育最高主管機關對其之支持、肯定與關懷。八、建議教育部每年在馬來西亞辦理之招生宣導說明會,能與留台聯總合作,俾於宣導團返台後,留台聯總仍能持續提供後續諮詢服務。九、馬來西亞僑界建議教育部在駐馬來西亞經濟文化辦事處設文化組或指派專人辦理文教業務,以加強對該國學生來台留學之輔導及資訊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