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88年公佈施行「科學技術基本法」,行政院旋即於90年制訂「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應用辦法」,農委會、經濟部亦已制訂符合本身出資補助計畫之研發成果管理辦法,可見相關部會在國有成果下放的已有法規依據後,已逐步準備將每年補助給各大學、研究機構、與企業的研發成果做有效而健全的運用。而研發成果下放最重要的便是如何下放及下放給誰的問題,也因此近幾年研發成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及技術轉移成為科學技術基本法施行後首先推動的重要措施。此次政治大學執行國科會2007年美國學研機構技術移轉暨AUTM年會運作機制考察計畫邀請農委會、教育部、國科會相關業務承辦人共同參與在美國舉行一年一度的大學技術經理人協會(AssociationofUniversityTechnologyManagers,AUTM)年會,AUTM年會透過資訊交流、教育訓練及各種形式的會議與研討,匯集學者專家,提供各式服務與軟體工具形成的交流博覽會,使得從事技術移轉的人士共聚一堂,建立良好的網絡系統。除參加AUTM年會,此次也參訪美國大學技術移轉績效良好的華盛頓大學與史丹佛大學技術移轉辦公室,了解技術移轉辦公室的人員編組與工作執掌、經費來源及技術移轉流程等議題,參訪過程亦討論美國聯邦政府對於美國大學技術移轉的政策與措施;及學校教授個人私下移轉校屬研發成果的處理方式與實際案例;大學技術經理人的待遇與福利;並了解大學管理者如何誘發教授參與技術移轉等等智研發成果管理及技術移轉相關之政策及相關配套措施,汲取其經驗,建立聯繫管道,以做為台灣各部會推動技術移轉之借鏡與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