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日本之法規醫療廢棄物處理除焚化外,其他合法處理技術,尚有高壓蒸氣滅菌法、乾熱滅菌法、微波滅菌法及其他消毒法,另並積極做開發研究工作。惟焚化法能確定廢棄物減積滅菌處理外,其他之處理方式並未能達以上之效果,且滅菌法並無規範確認其效率,為防無法完全滅菌及減積,故該國90﹪採焚化法處理,此點與我國目前做法雷同。二、日本與我國面臨同樣問題,因地狹人稠,廢棄物之處理方式逐漸以焚化取代傳統之掩埋方式,惟國內之有害事業廢棄物較一般廢棄物焚化處理方式較為嚴格,導致為處理產量少且發生源較為分散之感染性醫療廢棄物,設置過多之小型焚化爐,不僅空污及排水系統難達到法定標準,並致處理成本過高。加上國內代處理業者良宥不齊,導致醫療廢棄物處理問題層出不窮。法規現雖已開放部分感染性醫療廢棄物經滅菌後可併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惟民眾認知不足,尚不能接受此觀念。如何教育民眾降低其對醫療廢棄物之恐慌,將是未來之重要之課題之一。三、日本醫療廢棄物管理及管制法令規定、醫院執行情形以及處理業者是否落實處理等,依現場了解及講座之說明,皆不如我國嚴謹。四、日本重視學校或實驗室廢水廢棄物的處理,且有不少研究報告,我國在此一方面則有待加強。五、日本積極推動物資的再使用(Reuse),減少資源之使用,值得我國參考。但對醫療廢棄物的再生利用(Recycle),就不十分積極,因醫療廢棄物品項多,材質複雜,不易詳細分類,故採用焚化法處理。六、日本私立醫院推動醫療廢棄物妥適處理比公立醫院積極、有制度、有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