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007)年9月1日至9月9日於瑞士日內瓦舉行之巴塞爾公約第六次工作組會議(Open-endedWorkingGroupoftheBaselConventionontheControlofTransboundaryMovementsofHazardousWastesandTheirDisposal,Sixthsession,以下簡稱OEWG6),此會議係由聯合國環境署之巴塞爾公約秘書處主辦,歷時五天。此會議以廢棄物越境轉移為核心,其主題包括巴塞爾公約之各項廢棄物技術、法律及執行相關事宜,希望透過該會議完成明(2008.06)年第九次締約國大會之各項決議文件草稿,主要內容如下:一、巴塞爾公約區域中心;二、巴塞爾公約公私部門合作夥伴計畫;三、技術議題如廢輪胎、焚化、掩埋及家庭廢棄物、持續性有機污染物、斯德哥爾摩公約有關最適技術之草案、廢棄物分類及有害特性、及檢視或調整巴塞爾公約附件八及附件九清單等;四、法律議題如非法運輸:檢視執行人員手冊之架構、檢視有關信託基金之執行、議定書:保險、契約或其他財務保證及對巴塞爾公約第17條第5項之解釋;五、船舶拆解;六、財務議題及其他。我國雖非巴塞爾公約締約國,身為地球村的一份子,多年來主動遵守公約各項規定,近年持續積極參與,除可藉由議題深度討論讓其他國家了解我國廢棄物管理具體成效,進行經驗交流,同時有助於我國廢棄物管理法規之國際接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