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期間

2007-09-03 至 2007-09-14

前往地區

  • 日本

出國人數

共 2 位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602298
主題分類 資訊傳播
施政分類 資訊管理
計畫名稱 辦理大型電腦週邊設備及電漿電視、液晶電視監督試驗
報告名稱 赴日本辦理大型電腦週邊設備及電漿電視、液晶電視監督試驗工作報告
電子全文檔
報告日期 2007-09-28
報告書頁數 3
其他資料
出國期間 2007-09-03 至 2007-09-14
前往地區
  1. 日本
參訪機關 日本NEC工廠及JQA試驗室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監督試驗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出國人員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陳誠章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第六組 技士 薦任
林良陽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第六組 技士 委任
報告內容摘要
一、前言本局自實施商品型式認可管理制度以來,肇因部分大型商品向標準檢驗局申請型式認可時,因我國國內現行經本局認可指定之試驗室,其測試能量均無法滿足大型商品之測試需求,且測試成本過高;同時,本局自(94)年1月1日起實施電漿電視、液晶電視、專業或廣播電台專用設備檢驗,為有效化解商品販售時機,使產品能順利取得登錄認可,擬比照國際上現行作法,依據本局(91)年1月9日頒佈之商品型式認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及「電漿電視、液晶電視、專業或廣播電台專用設備國外監督試驗作業規定」,由本局派員赴國外原產製場執行「監督試驗」,使業者憑以取得證書通行國內市場,避免國際視本國推動的型式認可管理制度為非關稅之貿易障礙。二、工作說明1、本次監督試驗申請者為財團法人電子檢驗中心,申請大型電腦週邊設備及電漿電視、液晶電視監督試驗案共7件,試驗地點為日本境內NEC工廠及JQA試驗室,其中台灣恩益禧股份有限公司(NEC)申請1件大型電腦系列申請案,台灣新力股份有限公司(SONY)申請6件液晶電視系列申請案;NEC產品僅測試安規項目,並於NEC工廠進行臨場監督測試,而SONY產品之安規及EMC測試分別於JQA關東試驗室執行。經由本局第六組初步審核申請案產品規格及試驗場地技術資料,召開技術委員會議擇定監督試驗人員,擬派遣本局第六組技士陳誠章、林良陽執行臨場監督試驗。2、由於申請時,受理單位(本局第六組)會負責檢核試驗室技術資料是否有能力完成測試,再決定是否派員赴現場測試。本次進行測試前又複查測試場地及現場使用之量測設備確能符合本局之規定,並於現場實地執行測試後,據以判定申請產品是否通過相關之測試標準。3、監督測試結束後,除測試報告外,尚要求申請者需送交產品相關技術資料(包含型錄、使用手冊、電路圖及方塊圖、產品照、重要零組件一覽表及證明文件、型式差異說明)。4、此次監督試驗結果,樣品經現場測試後,均符合安規及EMC標準相關規定。三、檢討事項此次執行大型電腦週邊設備及電漿電視、液晶電視安規及EMC測試監督試驗係例行性工作,本局已多次派員赴國外執行此項作業,回國後並能針對本項作業進行多次一致性研討訓練,故本局執行本項作業之模式皆以有一致性的觀點。
前往原始報告頁面:http://report.nat.gov.tw/ReportFront/report_detail.jspx?sysId=C0960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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